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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经正式实施,这也是我国电商行业第一部综合性法律。 这项涉及亿万客户“购买”的法律,带来了那些变化和影响?
1、将微商、代购、网络直播纳入范畴
从平台购物到微信朋友圈购物、直播购物,我们的网购渠道越来越多。 电商法确定了微商、代购、网络直播也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受该法约束。
电商法第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新闻互联网提供商品销售或者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
2、EC平台不得删除客户评价
明明购买了质量有问题的产品的顾客很多,但真实的评价在评论区“消失了”。 这种状况今后会得到改善吧。 电商法确定,不得删除考核。
电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估制度,公示信用评估规则,为顾客提供评估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方法。 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者不得删除顾客对在该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3、制约大数据的杀熟
网络的计算能力很强,能够根据个人的购买喜好和习性制作“千人千面”的网页。 应该在EC平台上提供使客户能够关闭“个性化推荐”的选项。
电商法第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客户有趣的爱好、习性等特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检索展示的结果,应当向该客户提供不比较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客户的合法权益,平等保护。 电子商务经营者向客户发送广告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4、禁止“默认检查”,明确督促销售
默认情况下,多次上演获取个人新闻、买机票用“专车”接送等费用场面。 费用需要告知客户,让他们主动检查“同意”。
电商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的方式督促顾客观察,不得以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的故意选择。
5、押金的返还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条件
不得明示押金的返还方法和程序,设立不合理的条件。 符合规定的押金返还必须立即返还……押金返还的程序进一步确定,客户的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电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约定向客户收取押金,应当明示押金的返还方法、程序,不得为押金的返还设置不合理的条件。 客户申请退还押金,符合退还押金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6、规范电子商务合同订立和履行中的难点
新法规范了各类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难点,包括快递、支付等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规范。
电商法第四十七条: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
7、平台不得强制商家“二选一”
为了在电子商务促销季获得更大的流量,一家平台强制商家“二选一”,新法下,该行为被禁止。
电商法第二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特点、客户数量、对相关领域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和限制竞争。
8、平台经营者自营要做显著标记
在天猫、京东等EC平台上,客户经常看到“自营”的表示。 今后,这些标记必须进一步明确。
电商法第三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时,应以显著的方法区分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不得误导顾客。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标记为自营的业务依法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
9、加强经营者的举证责任
将来,客户和商家发生费用高昂的纠纷,平台必须积极协助客户举证,提供必要的便利,维护客户的权益。
电商法第六十二条:在解决电子商务纠纷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 电子商务经营者遗失、伪造、涂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上述资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构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平台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电商法第三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客户合法权益行为,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的;
标题:快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怎么影响你的“买买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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