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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明市道路客运车辆乘车须知》。 为了防止疫情通过道路客运车辆(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县域城乡公交及县区经营的旅游团、网上预约出租车)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正常的运输生产秩序,广大乘客乘坐昆明市道路客运车辆时,
根据“云南抗疫”代码登记程序宣传应用工作的要求,乘客自行登记“云南抗疫”程序,在进出车站、上下车辆时自主进行扫描确认。 如果没有手机或者手机注册不方便的话,在网站、车辆上手动注册。 尽量采用移动结算等非现金结算方法。
合理布置行程,尽量分散行程,保持一定距离,减少与人群的接触。 乘车时尽量采用移动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法。 移动前自行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不准乘车,按疫情防控指南及时报告处理。
戴口罩,手套。 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和其他高级别的口罩。 如果有条件的话,也可以戴手套。 废弃的口罩、手套请在指定场所废弃。 晕车的旅客请带上垃圾袋,或者向车站工作人员、司机索取。
乘车时请观察手部卫生,并在旅行结束后迅速进行清洗消毒。 可以选择比较有效的酒精速干性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可以采用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 接触污染物的,必须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中洗手消毒。
听从车站工作人员、司机、同乘人员的安排。 如果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请按照命令,协助排除、检查、隔离,不要擅自离开。
咳嗽、打喷嚏时,请用纸巾遮住口鼻或用手肘手臂遮住,减少飞沫的扩散。 采用的纸巾请放入垃圾袋,丢弃在指定场所。
乘坐公共汽车、城乡公共汽车的乘客必须自觉遵守:携带身份证,用于实名制购票、检票身份证明。 同乘者减少交流,有条件时观察分散就座,保持距离。 车辆后部设有紧急区域,用于暂时隔离出现发热、恶心等症状的乘客,请勿占用。 填写身份证,联系电话等个人新闻,为了减少交叉感染的概率,随身携带笔记用笔。
另外,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对不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查和身份确认、登记的乘客,工作人员不服从可以拒绝乘车的制止或者故意制造形势端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解决。 未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隐瞒病情、停留史、接触史等相关情况,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扰乱疫情防控秩序,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给予严重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来源:掌上春城)
标题:快讯:广大旅客疫情防控期间乘坐昆明市道路客运车辆你得知道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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