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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云南省委政府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导组指挥部发布2日通告。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公司复职和延期学校入学的通知

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控制传染源,切断传导途径,更好地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推迟公司开学和部分学校。

一、需要保障公共事业的运行(供水、供电、油气、通信、公共交通、环境保护、市政环卫等领域)、疫情防控的必要性(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等领域)、大众生活的必要性(超市、卖场、食品的生产和供应、供应)

二、省内高中、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学校和培训机构,延期到2月17日以后开学。 在此之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在线集中教育活动和集体活动。 具体入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判断后明确,尽早向社会公布。

三、各地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引导当地单位、学校、培训机构加强主体责任,加强职工师生健康监测,完善相应设施设备,提供卫生用品,设立隔离注意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要点场所清洁消毒,控制各疫情 公司复工、开学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检查,维护公司职工和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省委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的指导小组司令部

年1月28日

标题:快讯:云南省发布关于延迟公司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告

地址:http://www.kwan-yin.com.cn/kmjj/120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