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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昆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布了《贯彻实施促进稳定增长和快速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37条具体措施。 从加强项目支撑,推进转型升级,促进快速发展,稳定楼市,健全政策保障五个方面,确保稳定增长,促进快速发展。 《实施意见》支持工业公司开展技术改造,根据已投入技改项目自筹资金的投入情况,按不超过筹资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无偿援助。 一个项目的支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对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同时通过省、市、区清洁生产办公室审核或合格公司验收的公司,管委会给予2万元补助 为鼓励 区内工业公司快速增长、扩大规模,对当年工业总产值1亿元以上(不含新生产公司)且本市达到经济开发区增长目标任务以上的工业公司,不重复一次性奖励5万元 超过增量部分,每1000万元再奖励0.5万元,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另外,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经济开发区产品的公司,实际购买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给予1%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工业公司给予不重复的奖励2万元 新生产工业公司年度工业总产值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不重复奖励每次5万元、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 为了处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昆明市财政开发区管委会决定以1:1的比例向合作银行存入财务园信用通贷款风险补偿保证金,合作银行按保证金的8倍以上安排贷款额度,并在1年内向园区公司提供500万元以下的流动资金贷款 为了鼓励公司上市融资,对国内外新上市的公司,除享受昆明市政府的奖励外,经济开发区还将对上市公司进一步予以奖励 融资额1亿元以上(含1亿元),奖励20万元,增加1亿元奖励20万元,最高限额不超过50万元 为鼓励公司自主创新,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科技公司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经济开发区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10万元 (云南日报记者张雁群)

标题:快讯:经开区出台37条新举措力促“稳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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