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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来华旅游的缅甸游客赛罕在上海购物后,从昆明回国,成功办理了出境退税8075元。 这是全国境外旅客购物出境退税报刊管理系统在我省上线运行以来,办理的首个出境退税业务。 截至5月16日,32名境外游客办理出境退税1.55万元,云南和全国各出境退税城市实现互联互通,跨省、市购物实现异地退税。

我省从去年4月开始正式实施海外旅客购物出境退税政策,去年10月在网上运行了全国海外旅客购物出境退税新闻管理系统。 目前,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丽江三义国际机场作为试点口岸开展出境退税业务,提供全天候出境退税服务,富楚银行、丽江古城富楚村镇银行为出境退税代理机构,云南新世界百货、昆明国美电器、昆明金鹰购物广场、昆明王府井百货等28家公司在出境退税店,

“目前国税已经与其他省、市实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境外旅客不仅可以在云南购物后支付离境退税,还可以在其他已经开放离境退税的省、市购买退税物品后从云南出境,同样在云南退税 》省国税局货运劳动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跨省市出境退税政策的实施,将吸引越来越多的海外游客到云南旅游购物,促进我省旅游业转型快速发展,提高云南旅游和健康养护目的地的国际影响较大。

境外游客购物出境的退税是指境外游客在出境口岸出境时,对在退税店购买的退税品返还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183天以下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确定同一个境外游客同一天在同一个退税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500元,退税物品尚未生效、未消费,填写退税申请表后,在试点口岸办理退税手续 按退税产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8%比例申请退税产品,出境日不得超过退税产品购买日90天。

对比目前政策认可度不高、业务处理少等情况,下一步国税系统积极与商务、旅游等部门密切合作,进一步加大政策推广力度,加强政策和操作指导,越来越多的商店将备案变为退税店。 (云南网记者段晓瑞通讯员梁语嫣)

标题:快讯:云南省实现境外旅客跨省市离境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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