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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旅游市场已经成为“霸王条款”的重灾区。 云南省工商局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年度报告显示,云南省年度查处318条违法线索涉嫌主要来自网上旅游市场。 云南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个旅游业仍是比较完善“霸王条款”的重点领域。
这318条涉嫌违法的新闻,是此前云南省工商局数次检查1628家旅行社、旅游购物公司网站等网上旅游市场的,包括虚假推广31条、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246条、伪劣3条和其他 其中,第246条的不公平合同样式条款是俗称的“霸王条款”。
在线旅游市场上,年云南省工商局检查是否存在“霸王条款”行为检查的重点行业涵盖了旅行社、旅游购物店及其网站采用的旅游合同补充条款、特别规定、行程表、店堂告示等。 截至2009年12月,共调查合同违法行为案件13起,处罚金额为18.1万元。 据介绍,违法合同中常见的问题集中在合同诈骗、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加重顾客责任、排除顾客合法权益等几个方面。
云南省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今后《霸王条款》的完善仍将以旅游业、电信、汽车、餐饮等与顾客出行费用密切相关的领域为重点。 此外,合同样式条款的监管范围也将继续扩大到网络交易、电子商务行业,进一步监管网上利用合同样式条款侵害顾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此外,经常出现负面新闻的云南旅游市场,为了适应以往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实际诉求,云南省工商局会同云南省旅游开发委员会制定了《云南省旅游合同示范复印件》(年版),取消了原旅游合同中的购物附加条款,成为游客。 (北京商报记者徐慧薛晨)
标题:快讯:云南线上旅游市场查处百条旅游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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