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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闻港信(昆明日报记者李思凡) 过去的中秋节黄金周、《云南省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方法》《云南省旅行社经营行为评价和要点监管方法》两种方法正式实施,进一步加强导游服务、旅行社经营行为
可以用游客的扫码对导游进行评分
云南省旅发委主任余繁表示,根据《云南省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办法》,依托全省统一的导游管理新闻平台的建立,云南省对执业导游开展了服务质量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的具体业务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于10月1日设立的云南导游协会批准动态开展。
每位导游的综合评价分为100分,分别由占50分的导游执行能力评价和游客满意度评价两部分组成。
“导游协会动态开展的导游执业能力考核,主要反映导游星级评定等级、执业年限、职业资格等级、表彰奖励、违纪等执业情况。 ”。 余繁说:“游客满意度评价是团队游客通过云南省导游管理新闻平台,实时评价导游的讲解水平、服务态度、仪容仪表三个方面。”
团队游客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云南导游管理新闻平台,确认身份新闻后,对提供服务的导游进行满意度测评。
“扫码得分不仅方便,还能确保游客得分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 余繁说,10月1日以后,导游必须告诉游客评估导游的服务质量。 如果游客的评价率低于30%,则该导游的游客满意度评价得分不能超过25分。
根据导游的综合评价得分,导游的服务质量分为5个阶段,实时显示在云南省导游管理新闻平台上,便于游客查询。 另外,导游质量综合评价结果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导游协会对导游奖励的首要依据。
得分达到10分以上的“黑名单”[/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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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行社规范经营,根据《云南省旅行社经营行为评价及要点监管办法》,从10月1日起,全省实行旅行社违法行为评分制。
“评分得分根据旅行社违法违规行为情节的轻重,可分为10分、6分、4分、2分、1分5个评分水平。 ”。 余繁表示,旅行社在经营中,因旅行社首要责任特大或重大安全事故、旅行社违法违规等不当行为导致一级负面舆论,被责令暂停或取消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格,停业整顿3个月,并处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罚款等5种情况中,
每次评分比较有效期为12个月,连续12个月评分达到10分的旅行社,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列入90天积分监管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监管期满后,得分累计达到10分的旅行社,将延长积分监管期,延长至得分累计低于10分。
余繁表示,旅行社一旦被列入要点监管名单,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降低星级,督促纠正问题,提高检查频率和力度,重新解决违规行为,限制享受相关扶持奖励政策和推广促销活动,与工商部门在日常监管、荣誉评定等方面开展联合惩戒 另外,对被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实际管理人员,禁止其进入领域。
“旅游市场建设是云南旅游产业自我改革创新、自我革命的过程,需要不断创新、完善的措施。 今年4月实施22条措施以来,全省集中力量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行为,调查相关旅游事件。 然后,我们将通过制定两种方法来把握管理方法改革,依托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建立旅游市场良性竞争机制和正向激励机制,依法规范经营,促进导游人员诚信规范化服务。 ”。 余繁说。
标题:快讯:云南为旅行社导游戴上“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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