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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不仅要关注哪些大事件重要事件,更不能放松对小作坊、黑匣子的监管。

白象牌食用盐是食用盐领域有名的企业品牌,但来自广东的潘某夫妇和农民,开始了附近品牌的“生意”,在城中村的黑工作室,生产了假冒的“白象”食用盐。 去年9月,该伪盐生产黑工作室被公安机关一举拆除。 鉴定显示,从查获的假冒“白象”牌食盐中未检出碘,不符合gb5461-2000食盐标准。 潘某夫妇及其老乡黄某也因犯罪嫌疑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工业盐除不含碘外,含有过量的亚硝酸钠是最大的危害。 人体对亚硝酸钠吃多了,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副作用,有时也会引起食物中毒。 但是表面上,普通人不太区别两者的区别。 因此,一直以来我国对食用盐实行比较严格的管理制度。 将工业盐伪装成食用盐进行大量生产和销售,说是谋财害命也不为过。 其行为构成刑事犯罪,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法院定性无不妥。

在审判中,三名被告在法庭上表示,他们自己也做饭,但他们从来没有吃过自己做的假盐。 食品安全行业,这个现象我们不太清楚,网络流行的话“容易吃屎”,任何食品的生产者都知道自己制作的食品是垃圾。 因为我从来不吃这个,到目前为止,谁都吃的可能是垃圾。 民以食为天,人人在食品安全面前自然形成利益共同体,遭受一切损失,谁也无法置身事外,任何恶,最终都会伤害自己。

一般来说,生产有毒有害食品需要冒一定的法律风险,为了获得更大的好处,这种“自降价格”的例子很少见。 简言之,是因为无知、法律意识不强吗? 也许是因为麻木吧,没有做任何危害他人健康的事,只是把它看成是一份看起来更轻松的工作而已。 这样无意识传播的“普通的恶”,从某种意义上说,比为了高额的好处而生产问题食品的行为更令人感到寒冷。 因为对别人的加害行为,对某些人来说是如此稀少,没有心理负担。 毕竟,假盐缺乏碘是因为缺乏良心。

这个黑工作室位于城中村,这里人员流动性大,背景多而杂,监管难是实情,因为这常常成为管理死角。 今后,有必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和常态化。 显然城中村有问题的,绝不仅仅是这个黑工作室。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地下伪盐的生产和销售已经形成了一个利润链条,这个事件中的潘某夫妇不过是具体工作的“棋子”,在他们身上还是神秘的“强哥”,联系和交易等关键环节都已完成。 因此,执法机关还需要顺藤摸瓜,彻底清除这个伪盐犯罪窝。 (春城晚报评论家吴龙贵)

标题:快讯:假盐缺碘 良心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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