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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海口市警方向非海口市户籍公民发放首批居住证,该市居住证申请工作全面启动。
户籍是四川省巴中市的李云川,成为第一个领取海口市居住证的非海口市户籍公民。 上午10点,填写《居住证申请表》,经过审查后,他从海口市海垦派出所户籍民警那里领取了居住证。 “如果持有临时居住证和身份证,可以直接办理,非常方便。 ”。
根据《海口市居住证申请办法》,非海口市户籍公民在本市居住,向公安机关申请居住登记满半年,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居住证。 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其监护人、近亲属可以代为领取居住证。 在海口市居住3天以上的非海口市户籍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及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的公安机关申请居住登记6个月,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据了解,居住证持有人在公安机关办理相关业务时,将得到越来越多的便利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台湾通行证和签注(台湾定居除外)申请,其他申请材料与海口市户籍居民一致。 居住证持有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海口市公安局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登记登记的居住证持有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 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向海口市公安局警察支队车辆管理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向居住地公安户籍登记机关申请,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更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海口市居住证申请工作全面启动后,暂住证将成为历史。 (记者王子谦)
标题:快讯:海口市颁发首张居住证 暂住证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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