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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旅游快速发展委员会日前公布旅游公司、旅游人员违规情况,9家旅游公司、17名导游扰乱市场秩序、提供的旅游服务不符合规范要求等违规行为受到处罚。

在旅行社,云南世博会国际旅行社、云南民间国际旅行社两家旅行社因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违反《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九)项的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云南爱游国际旅行社未按要求报告小组消息,违反《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昆明国际旅行社在旅行中擅自变更旅行日程,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违反《旅行法》第100条第(一)项规定,被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3万元,上缴国库。 昆明风华旅行社安排未接受导游服务的人员,违反《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被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五万元的罚款,并支付国库的行政处罚。 云南华斌国际旅行社不向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全额接待费用,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昆明市景怡旅行社、昆明曼因国际旅行社造假推广,误导旅游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责令改正,并被罚款五万元,上交国库。

昆明中北旅游客运有限企业在接待旅游队伍过程中降低或提供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国库行政处罚。

在导游方面,沈杰、张本荷、吴波、郭辉等4名导游因提供的旅游服务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根据《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罚款人民币3000元 宋强、张晓兰、邹红军等12名导游在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邵文韬强迫旅游者购物,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一万元,并支付国库行政处罚。 (昆明日报记者李思凡)

标题:快讯:昆明9家旅游公司17名导游因违规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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