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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从制度上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保监会等5个部门联合印发《教育部等5个部门的报告<;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通知》(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首次确定了职业院校学生在参与实习过程中的各项责任,强调管理实习全过程,比较学生实习安全问题,单独设章,从安全要求、安全制度、岗前培训、实习保险、事故赔偿等多角度制定规范,为高校学生实习安全制定制度“

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规定》决定禁止若干事项

《规定》提出了确定实习中禁止情况的要求,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对此进行了详细介绍,不得将学生安排在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性场所实习。 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者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的女学生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不得安排从事禁忌劳动的未满16周岁学生和单位实习、单位实习的未成年学生在《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王晓君介绍,人社部从事日常巡视、检查、投诉举报解决等方面,在职业院校学生具体实习过程中,如有个别单位违反上述规定,联合执法部门将立即负责调查。

不让“廉价劳动力”决定顶级实习生的报酬基线

针对舆论火热的职业学校学生在顶岗实习中成为廉价劳动力等问题,《规定》首次提出了顶岗实习学生薪酬底线,防止了这种现象的发生。

实习单位要参考本单位同一岗位的薪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员工量、员工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明确顶岗实习薪酬,基本在本单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以上,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全额支付学生。

此外,职业院校和实习机构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扣除、管理费和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

为实习生投保禁止高危工作

《规定》应当根据2009年公布的《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文件,提出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推进学生实习强制责任保险的建立。 葛道凯强调,学生实习保险的相关保险费用不由学生个人承担。

另外,对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除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备案安排外,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其他具有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邬燕云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老百姓最关心的两个问题是安全,一个是健康,安全不是小事,加强学生实习安全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年我们修改《安全生产法》时,要对学生实习做出非常确定的规定,即生产经营单位接受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学生实习,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吴燕云表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学生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如果因公司未尽到相关责任而发生安全事故,我们的执法机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这次《规定》非常实际,从安全意识的确定、国家法律法规的落实、学校和相关机构的责任、义务的确定等方面都有具体的要求,《规定》在保护学生实习安全健康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记者陈晓宇)

标题:快讯:五部门联合发新规&#32;撑起职校生实习安全“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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