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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未按要求刷卡的城市时报记者陆胜成/摄影

22日晚,逸境花园区部分业主不满开发商要求购买停车位停放在地下停车场,与物管相撞,无人受伤,但该区停车场入口部分设备受损。 昨天,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暂时向业主开放。 但是,今后小区业主也规定必须买车才能录用。

逸境花园区位于新螺蛯湾国际商贸城附近,年开始交盘,7幢高层住宅有2000多名居民。 此前,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向所有业主开放。 但是,从4月20日开始引入车库网关系统,小区地下停车场对外关闭,“只有购车业主开放”。

对此,开发商表示:“随着小区入住业主的增加,停车位的诉求越来越高,加之目前小区停车场的采用不规范,胡乱停车和外来车辆难以管理的问题日益突出。” 因此,该企业决定“将地下停车场正规化管理”。

据介绍,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每户建造一辆,但目前只购买了7,800辆车的产权,占停车场车数的四分之一左右。 据说车价一般8万元,贵的10万元左右。 逸境花园区物管所也表示,该小区只能采用地下停车场,但小区公共路面不能停车,根据开发商的规定,业主必须购买才能采用。 该小区的业主表示:“合同上没有规定不能租用停车位。 这是不合理的”。

律师的观点

开发者不能强制购买汽车[/s2/]

“开发商不能要求业主购买停车位并在车库停车。 ”。 云南法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汉政表示,该小区地下停车场停车位的产权归开发商所有,但开发商不得利用它强制业主购买车位。

王政说,但开发商并未违反这一点,不仅方法不对,而且现行法律对小区停车位产权采用的规定模糊,难以界定。 (城市时报记者陆胜成)

标题:快讯:买车位才能进小区停车 逸境花园小区物管业主起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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