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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下午,五华区司法局启动了与云南本土公益组织银杏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合作设立的“五华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试点项目”,这标志着云南省首个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事业试点项目在五华区正式启动。

云南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办公室副处长郭晋伟、昆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韩伟处长、五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何建梅、五华区司法局王瑜局长、云南银杏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罗欣萍等出席了启动会。

五华区法律界人士局局长王瑜表示,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通过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适应性的配合,改造成守法的市民。 这就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在严格执行基本刑罚执行要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探索更有效的矫正措施,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对比性和实效性。

王瑜局长表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刚在云南兴起,五华区是首批“吃螃蟹者”,此次试点任务艰巨,但试点工作是积极有益的探索,五华区司法局利用该试点项目, 阐述了刑罚执行与社会合作教育的结合模式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的工作机制和绩效判断方法,希望通过此次试点项目的开展,整合社会力量和引进社会资源,形成一套可宣传的配套。

云南银杏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此次试点项目负责人罗欣萍表示,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经过犯罪轻、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的罪犯或监管改造,有悔改的表现,并

项目分为6个板块,分别是社区服刑人员风险判断和常规干预、社区服刑人员“修复”计划、社区服刑人员“心灵加油站”、五华区社区矫正运营商“赋能”计划、社会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其中,社区服刑人员的“修复”计划和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灵加油站”尤为引人注目,以发展社区服刑人员个人能力和全面修复社会关系为目的,利用社会组织干预社区矫正工作对抗性弱、服务专业性强的特点,

王瑜局长强调,通过公益组织的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矫正,使他们充分认识自己的罪恶,回归社会后,可以自主修复和修复被自己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

标题:快讯:公益组织参与社区矫正 五华区给云南省“打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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