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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昆明港报联合发布通知,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场经济区人事局、机场经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本辖区内所有住房建设和市政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包括总承包公司、施工承包公司、专业承包公司、劳务承包公司等单位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手续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额为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预算的3%。 缴纳方法分为现金缴纳和开具农民工工资保证书两种方法。 以下是通知的详细内容。

督促本辖区内所有住房建设和市政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知

根据年5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官渡区和机场经济区前期在本辖区内推进建设项目主体建设总包单位“平台监管+银行代发”,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为了进一步杜绝建设项目业主方和总包方以及主体建设以外的其他住房建设和市政项目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环节,要确保官渡区、机场经济区建设项目施工行业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落实,真正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辖区社会稳定,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昆明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规定,历经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场经济区人事局。

、自2021年1月通告之日起,在官渡区和机场经济区辖区内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包括总承包公司、施工承包公司、专业承包公司、劳务承包公司等单位)在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手续时,需要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缴纳额为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预算的3%,缴纳方法可以从以下两种方法中自行选择一种,具体如下:

1 .现金收款

用现金方法全额向昆明市官渡区及机场经济区建设项目住房建设及市政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缴纳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项目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审查后,按交纳保证金账户的原有路径返还保证金本金和相应利息。

发放农民工工资保证书

根据《昆明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规定(试行)》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住房建设和市政项目施工单位可以自行选择在官渡区和机场经济区有资格出具保证书的银行或第三方担保企业,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书。

二、豁免情况:经考核,连续两年在官渡区和机场经济区辖区内负责住房建设和市政项目,但未出现农民工拖欠工资行为,较有效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的施工单位。

三、为切实做好官渡区和机场经济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请从通知之日起,向符合上述条件的各施工单位咨询和处理自愿向官渡区劳动监察小组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事宜。 逾期不办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调查。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320号官渡区人社局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官渡区劳动监察小组213办公室

电话: 0871-67179195 (陈师)

暂且通知你

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官渡区住宅和城乡建设局

机场经济区人事局

机场经济区住宅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2日

标题:快讯:官渡区人社局等四部门联合通告 要求辖区内房建及市政项目缴交农民

地址:http://www.kwan-yin.com.cn/xwzx/2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