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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当前新形式妥善解决公司与员工之间劳资纠纷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应对劳资纠纷和解决纠纷的能力,根据中央、省及五华区相关文件的通知要求,3月28日、 五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全区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广告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人力资源经理召开了“设立公司调解组织”员工动员培训会。

全区25家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负责人共40多人参加培训会,五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负责人首先向与会者介绍目前设立公司调解组织的背景及其意义,并就公司如何设立公司调解组织和具体程序进行指导。

北京外资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云南有限企业总经理王宇就该企业设立调解委员会的经验方法和取得的成效进行了交流发言,建议参会公司应五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号召,积极成立自己的调解组织。

最后,五华区人社局负责同志的总结和动员演说。 参加公司必须提高认知,充分认识设立公司调解组织的重要性、必要性。 公司设立调解组织,需要及时、就近解决矛盾,调解公司与劳动者的关系,需要维护公司正常生产推进会公司的快速发展,维护公司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维护社会的稳定团结。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应当做好公司设立调解组织的指导、跟踪和培训工作,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规范建设,按照人社部的要求统一规范标识、名称、职工职责、工作程序和调解行为。 各公司自身要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法律素养。 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能力,切实发挥公司调解组织为公司劳动者服务的作用。

各公司应当加强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信息表达合作,公司调解组织的设立和人员组成应当及时备案。 仲裁院应当加强员工举报,建立调解组织、调解人名单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开。 公司调解组织调解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仲裁院应当及时处理和帮助,有条件定期召开座谈会、业务培训会听取公司意见。 劳动争议调解是劳动争议解决制度的“第一道防线”,各公司早日成立自己的调解组织,对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现实意义,对构建五华区和谐劳动关系起着重要作用。

标题:快讯:五华区号召辖区公司成立调解组织 进一步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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