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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记者从昆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获悉,为推进餐饮店再生产,保障广大群众正常生活诉求和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发布了《关于恢复餐饮店厅面服务的通知》(以下称为《通知》) 确定从3月13日午夜开始,小型餐厅、小吃店、饮料店、快餐店全面开放。 各类餐饮店不同餐桌之间的距离在1米以上。

《通告》确定,恢复大厅面服务后,鼓励提前预约等做法,引导顾客分时、分批、错峰进店就餐。 全市疫情解除前,停止一切集体聚餐活动(包括农村私人宴会)。 各餐饮单位在复工前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开展员工检查,督促员工开展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落实防疫用品保障、卫生消毒、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机制,做好新闻采集、档案归档工作人员调查 在餐点入口、出口显著位置张贴“云南抗疫”入、出地点二维码,部署人员戴口罩,微信扫二维码进出经营场所,对所有门店客户进行体温检查,体温超过37.3或咳嗽、咳嗽、口罩。

《通告》强调,餐饮企业必须每天执行晨检制度,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如实记录,所有员工戴口罩上岗,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进行食品加工操作,每天食品加工操作 营业期间严格控制来店人数,不凝聚人:中型(含中型)以上餐厅乘车率不得超过就餐总座位数的一半。 小型餐厅、小吃店、饮料店、快餐店全面开放。 各种餐饮店不同餐桌之间的距离在1米以上,提倡同一排客人隔着座位坐着,对面坐在同一方向的方法,以确保客人的饮食安全。 严格执行餐饮店食品和原材料、食品的同一产品购票制度,确保完善的进货检验登记簿、供应商资格、检验(检疫)报告等。 禁止在禁止购买、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食品加工经营场所饲养或者现场屠宰活禽。

快讯:官宣!3月13日起,昆明恢复餐饮单位厅面服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商务部门要密切配合,商务部门要逐一发挥领域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餐饮领域再生产工作的指导,督促餐饮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对已经复职的餐饮公司做好日常监管,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通知》将于每年3月13日午夜起实施。 (新闻来源:掌上春城)

标题:快讯:官宣!3月13日起,昆明恢复餐饮单位厅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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