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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响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响应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案件释法制度的号召,将案件释法工作人员勾结在执法、司法、法律的全过程,规范、指导、评价、领导典型示范案例的职能,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明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昆明市年事件释法开展巡回宣传工作的通知》(昆普法办〔〕8号)的要求,市委依法治市、市普法办组织的昆明市在年8月19日由案件释法办宣传团 这次活动首先由经济开发区司法局局长进行动员演说,然后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郭佳法官、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赵庆莉检察官、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干部白志明以及云南会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凌进行,他们是一系列实际的 用事件的解释法简单地说,就是利用身边和实际生活中发生的例子解释法律的过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把全民普法和依法治国作为长时间的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推广教育,引导全民自觉依法、直面问题、处理问题。 遵守法律,不是完全法律内在效力的逻辑延伸,法律不是从文案到事实的最后,而是依靠全民内心的信仰 因此,在引诱和要求所有人遵守法律的过程中,首先要提高大家对法律的认可。 这次活动是将案件释法与法治推广教育相结合的重要实践,为今后我区更有效地开展普法事业奠定了基础,真正实现了我区各部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行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尊法
标题:快讯:经开区开展“以案释法”专题法制推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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