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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市政府法制办董旭处长、城管总队王兴队长等一行4人来到我区,就我局7月5日在综合执法大队执法情况检查中发现的办理《建筑渣土处置证》的若干事项中存在的使用章不符合法律行政问题进行指导 参加会议的有董旭处长、城管总队王兴队长及管委会办公室、人事劳动局、法制局、综合执法大队等9位同志 会议上,谷伟同志代表综合执法大队详细证明了建筑残积土处置证的处理程序。 此后,市法制办的同志指出,办理建筑渣土处置证是行政许可,其主体资格只有管委会。 目前程序中未发现错误,但不能使用综合执法大队印章,只能使用管委会印章或专用章,与会者还讨论了行政处罚用章问题 这次现场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的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 今后将委托市有关部门对我区依法行政进行比较培训和指导 (经济开发区法制化)

标题:快讯:市政府法制办对我区依法行政进行对比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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