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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委员会、事务局、驻区机构、街道办事处、直属企事业单位:
我区进一步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试验田、转型示范区和开放排头兵的作用,加快技术进步,促进转型升级,提升创新快速发展,研究制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技术进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 经第37次主任事务会审议通过。 在这里打印实施意见,请认真执行。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11月2日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加快技术进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几点意见
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快速发展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改革进入攻坚期。 新时期,新形势对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适应新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发挥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改革试验田、转型示范区和开放排头兵的作用,加快技术进步,促进转型升级,提高创新快速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目的意义
为深入实施《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第十三五年规划纲要》,以顺应经济快速发展新常态、建设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区为契机,加快经济快速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提高质量 以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产业竞争力为主攻方向,按照“快速发展培养一批人,提高改造,限制淘汰”的总体要求,快速发展战术性新兴产业,大力快速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改造以前传承的产业,提高高科技的
二、快速发展指导
引领产业转型升级诉求,以技术进步为道路,以公司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技术改革、技术改革、设备改革、产品改革、管理改革,增强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鼓励公司做大做强,做强产业
(一)大力发展《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第十三五年规划纲要》明确的战术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
(二)优先支持属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快速发展指导目录》的各类工业和服务业公司,限于商贸公司以及高新技术公司和上市公司。
(三)扶持新增总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且合同1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和技术改造总投资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40%以上)以上的项目。
三、支持范围
(四)鼓励和支持重点领域的骨干公司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促进骨干公司投入,实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提高先进生产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增效生产促进,建设新的增长点,骨干公司增强整体竞争力,带动国内和国际领域的行业
(五)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生产技术水平,增强研发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加快产品更新换代,培育和创新企业品牌,推进中小企业升级上限、高企业认证和上市融资做大做强。
(6)鼓励和支持公司技术创新,加大科研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公司技术创新载体建设,鼓励新产品和新技术产业化、产业重要共性技术开发等项目建设,培育“两化融合”、智能制造试验和科技创新等示范公司,促进产业创新。
四、支持政策
(7)调整生产支持方向的优化。 对按现行政策获得区级生产支持资金的公司,50%的生产支持资金要专业创新、产品更新换代、提高装备水平、延伸产业链、节能降耗、优化管理体系、扩大营销等方面,支持公司扩大再生产
(八)积极支持重大产业化项目建设。 申报成功的各类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重大装备自主创新示范项目、工业强基示范项目、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智能制造试验示范项目、首批(配套)重大技术装备、智能制造装备快速发展专业、 对清洁生产等项目的公司,按项目实际配置的国家、省、市级资金规模、区级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公司补助或贷款,以支持公司升级。
(9)鼓励支援公司做大做强。 对首次达到规定标准的工业、服务业公司、限额以上的商贸公司,区级财政不重复奖励一次。 对规模以上和限额以上的工业、服务业、商贸业公司,根据产值、营业收入总量和增长,区级财政给予“留存扩大销售”的支持。 公司优先购买区内产品,根据实际购买交易额,鼓励区级财政给予相应补贴。
(十)全面支持公司上市融资。 对境外证券交易所和境内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上市的公司,区级财政将给予不重复的奖励,以支持公司上市的快速发展。
(十一)加强支撑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对申报和建设成功的各类国家、省、市级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要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职工工作站等公司,区级财政给予不重复的奖励,支持公司创新快速发展
(十二)建立健全金融支持机制。 通过扩大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信用等方法直接融资的公司,区级财政将根据融资额给予相应的折扣。 积极推进“财园助企业贷”、“银税助力通”等政府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为公司提供流动资金支持。 鼓励各类股权基金、产业基金投资公司产业化项目,扩大融资租赁业务,区级财政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
五、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设立经济开发区领导小组,制定若干意见贯彻执行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领导小组由管委会第一领导担任组长,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
(十四)完善的制度措施。 各职能部门根据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的职责分工,围绕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战术和产业政策调整的方向,制定配套措施,形成系统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为公司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 15 )完全绩效评价。 建立经济开发区公司分类管理体系,实施关系到公司生产效益的政策绩效评价。 加强财政资金投入的监测、分解和评价,加强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公司扩大技术改革研发投入。
(十六)完善的项目管理。 建立公司扶持项目“会审会办”制度,加强事件中的事后监管。 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参与支撑资金管理方法的研究制定、产业投资决策、领域监管和考核,逐一发挥财政资金的诱惑作用。
六、其他事项
(十七)本意见适用于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国家、地税关系全部在区内的实体经济类公司。 总部经济类公司不适用于本意见,另行规定执行。
(十八)本意见所称“项目”,是指符合《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快速发展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范围,以公司为主体实施的管理创新、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十九)公司享有的生产经营性补助、奖励、折扣支持基本上受到公司地方财政贡献的限制。
( 20 )对我区产业转型快速发展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产业项目、公司等事项,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予以支持。
(二十一)本意见自每年1月1日起施行。
标题:“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技术进步促进产业转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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