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云南省导游涉嫌威胁游客人身安全”的视频在网上流传。 关注该视频后,昆明市文化旅游局、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迅速组织旅游执法人员调查取证,24日通报调查解决情况。 经过调查,录像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郭某12月22日上午在带团去石林景区的路上,受到语言威胁和要求游客购物,但没有实施有组织的进店购物。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昆明市文旅局对郭某进行了取消导游的行政处罚,并对相关旅行社进行了立案调查。

12月24日,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公布旅游领域要点监管公司和不合格供应商名单,8家旅行社、2名导游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并被纳入旅游领域要点监管对象名单。 据介绍,实施要点监管公司及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制度,目的是协助旅行社通过并购团规避法律责任现象,加强对失信公司行为的惩戒,提高旅游接待服务质量。 对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的旅游公司、旅游工作人员,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实施要点监管措施,并不得接受相关扶持奖励政策和相关部门、领域协会组织的推广促销活动、荣誉评定。

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工作,继续重拳出击,整顿旅游市场混乱,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今年以来,特别是恢复跨省旅游后,云南全面推进恢复生产,并且反复强调“必须抓住双手,双手僵硬”,进一步加大了旅游市场秩序的整顿。 截至2009年10月,云南全省全境旅游投诉全天候结算率为99.9%,平均结算时间为3小时25分,游客满意度为99%。 游客购物“30天无故退货”,从年5月1日至年12月26日退货成功10861件,退款金额为7819.77万元。

下一步,云南将继续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健全相关旅游舆论快速处理机制,坚决打击强制或强制收费等非法经营行为,切实保护云南旅游这块“金字招牌”。 各地各部门始终保持旅游市场的高压态势。 以“零容忍”的态度,以最严厉的措施,严格执行整顿旅游市场秩序“22条措施”和旅游人员“8不许可”的规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旅游市场违法行为,“不合理低价”、强制购物,云南旅游形象 不断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创新市场监管手段,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切实提高相关旅游事件处理质量和效率,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遵循“宜退、方便高效”的大致情况,进行旅游 加强对旅游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云南日报记者刘子语朱海)

快讯:云南重拳整治不动摇守护旅游“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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