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云南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15日宣布,将严防境外疫情经陆路水路进口。
附有通知原文: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流行
员工领导小组司令部
通知
第15号
关于严格防止海外疫情通过陆路水路输入的通知
目前,由新冠引起的肺炎疫情在全球迅速蔓延。 为了切实做好境外疫情通过陆路水路输入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严格控制边境地区不必要的人员往来。 全省各国边境县市、边境乡镇(街道)、该边村(社区)实行封闭式网格化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入境者。
二、陆路口岸禁止第三国人员通行。 暂停发放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 暂时停止港口的旅行。
三、暂时不允许中国公民(包括边民)从陆路水路口岸和边民通道出境。 对外援助项目、对外投资、技术支援、紧急医疗救助等人员,由派遣单位或公司事先向出境口岸当地联合防控机构(指挥部)出具书面申请和出境人员名单,经批准后报告集体出境。
四、阻止相邻国家人员(包括边民)从陆路水路口岸和边民通道入境。 对从毗邻国家进入的人员,根据属地管理,基本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实行核酸检测,费用具备自行管理的条件时,自主自费核酸检测阴性及1次血清抗体检测阴性的入境者,可以在集中隔离7天后、居家隔离7天后进行。
五、所有入境中国公民执行个人健康申报,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声明卡”,或采用“中国海关旅客指尖服务小程序”、“云南健康代码”在线进行健康申报。 对入境时有发热(体温≥37.3℃)和呼吸器等症状的人,转送到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
六、严格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担保品畅通。 跨境运输实行“人才分离、分阶段运输、封闭管理”。 外国载货车辆必须在口岸所在地卸货,外国载货汽车司机必须当天离境。 我方跨境货车由口岸当地司机负责运输,负责运输的司机相对固定,实行备案管理、定期核酸检测,并在规定范围内活动。
七、严格口岸和通道管理。 19个陆路口岸(保山市猿桥、红河州河口公路、河口铁路、金水河、文山州天保、都龙、田蓬、普洱市勋啊、勋康、西双版纳州磨愚、打洛、德宏州瑞丽、畠山町、章凤、那邦、怒江片马、临沧市清水河、永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迄今为止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云南省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组司令部[/s2/]
年3月31日
标题:快讯:云南发布15号通告:严防境外疫情经陆路水路输入
地址:http://www.kwan-yin.com.cn/kmly/2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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