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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闻港报(昆明日报记者李思凡) 近日,海航、大新华航空、祥鹏航空、深圳航空等多家航空企业宣布,将从1月5日(出票日)起停止征收国内航线客运燃油附加费。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回到0元时代,网友也呼吁“春节回家可以节约旅费”。 以北京往返昆明为例,两大家庭1月5日以后购票可能需要140元以上。
公开资料显示,航空企业此次停止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与今年1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下降有关。 目前,手机等旅游在线平台接到相关航空企业下调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中止征收燃料附加费并不意味着取消了这项收费。 根据相关规定,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价超过每吨5000元的,航空企业可以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 机票负责人说。
现在是春运机票预订的高峰期。 燃油附加费降低了这一利润,为搭乘飞机返乡的旅客节约旅行费用。 关于航空企业免除国内航线客运燃料附加费的问题,网友表示:“春节回家也可以节约旅费。”
年6月5日,航空企业时隔3年重新开始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不到一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首先经历“三联加价”,随后于去年12月5日首次下调,成年旅客按800公里以下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降至10元/人,儿童旅客降至0元/人。 800公里以上的国内航线降至30元/人,儿童旅客降至10元/人。 以飞行距离超过800公里的北京往返昆明为例,两大家族旅行,1月5日以后购买机票,少140元,分别为2名成人往返的燃油附加费120元、1名儿童往返的20元。 飞行距离在800公里以下的成都往返昆明,同样的两个小家庭也可以少40元。
根据航空企业的通知,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出票日为准,换票时不退还燃油附加费。 也就是说,1月5日以前发行的国内机票,如果变更为1月5日(含),将不会按照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的差额。
另外,在新闻发布时,南航等三大航空企业没有公开下调燃料附加费的新闻。
标题:快讯:部分航空企业停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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