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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闻港信(昆明日报记者郭曼) 11月20日,昆明市工商局发布了6个旅游方面的典型案例。 希望通过典型事件警示违法违规公司法律经营,不触及法律“红线”,提高客户维权意识,营造部门监管、公司自律、社会监督共治局面。
今年以来,昆明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许多措施整顿旅游市场。 1月~10月,检查旅游市场购物公司1.73万户(次)、旅行社3348户(次)、景区景点80处(次)、旅行社和旅游购物公司网站481条。 对比旅游市场购物公司和旅行社存在的无照经营、虚假广告、虚假推广、合同侵权、商业贿赂等各类违法行为,共查处违法案件142起。 在景区景点建设20个“费用维权服务站”,归集公示旅行社公司抽查95户检测新闻,旅行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并吊销158户、33户旅行社和分公司执照,注销旅行社和分公司182户。
作为下一步,昆明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为净化旅游市场秩序,深化旅游市场混乱,推动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第/ S2 /部分中的示例
翡翠基地返还扣除不正当竞争
扩大费用市场,增加销售渠道和利润收入,提升某翡翠基地从年1月开始与昆明仟悦旅行社有限企业合作,由旅行社带领旅游者购物,团队使用1次35%的“提成费”返还仟悦旅行社。 截至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局查获时,该翡翠基地分五批向仟悦旅行社支付“提成费”共计112421元。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六十号令《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九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参照《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执行标准》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当事人违法时间、淫秽
制定霸王条款的旅行社将被罚款[/s2/]
云南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今年1月25日在天猫网平台“飞猪”旅游频道发布了与“昆明舆雪山一日游,昆明周边纯粹游玩”相同的产品推广,并在“预约须知”版块中单方面宣布“旅行者将在旅行途中离团”
该行为符合《合同违法行为监督解决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经营者与顾客使用样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在样式条款中不得加重顾客的以下责任: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金额或合理金额”的规定。 由于该产品自上市以来没有销售,因此没有违法所得。 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强制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金6000元。
标题:快讯:今年前10月工商注销旅行社及分支机构18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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