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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闻港信(城市时报记者刘介娟) 新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草案)》的听证会将于10月31日举行。 听证会将设立21名听证代表。
此次征求意见稿包括《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公众参与丽江古城保护的鼓励性条款》、《各保护机构的权利和责任不明确》、《上位法模糊、缺失》、《古城消防安全的权利和责任、管理、标准》、《准营许可证》、《准营许可证》
近年来,随着丽江旅游和市场环境的快速发展,丽江古城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在丽江古城的保护管理工作中,出现了许多危害丽江古城保护和管理利用的问题。 除了上位法的新制定和新增外,现行10年实施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的可操作性逐渐减弱和丧失,影响了丽江古城的比较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年,丽江市政府和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重新制定《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委托第三方起草。 在保存部分原有条款的基础上,新《云南丽江古城保护条例(草案)》将借鉴苏、浙、福建等省的各类《历史文化名城名村保护条例》和《古城保护条例》,结合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实际和前期丽江古城、平遥古城、凤凰古城、苏州同里古镇、福建土楼等。
21名听证代表中,大研古城原住民代表5人,听证旁听人员名额5人,古城区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共6人,熟悉丽江古城保护管理相关行业的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代表各1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 另外,有3家信息媒体参加了。
标题:快讯:新《丽江古城保护条例》月底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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