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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论证会,首次对立法过程中有争议的条款进行专题论证。 对《昆明市旅游监察条例(修订案)》(以下称《修订案》)中的“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或“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收费的旅游项目获得回扣等非法利益”,旅游监察机构对旅游经营者 对旅游者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专家展开讨论,民主立法。
约95%的投诉
比较旅行社和导游和购物
昆明旅游投诉统计分析报告显示,去年昆明市旅游投诉中心受理的电话数量比去年同期上升46.3%,受理投诉的数量上升134.2%。 在比较有效的投诉案件中,投诉旅行社比例为55.1%,投诉导游比例为18.2%,投诉购物比例为22.1%,3家合计占投诉总量的94.9%。
分析游客对旅行社和导游的投诉,投诉问题集中在购物相关问题,如强迫购物、威胁购物、退货等,占73%以上。 此外,购物导致的旅行社和导游服务质量下降、言语讽刺、随意改变行程、延长购物时间、欺诈勒索购物、质量价格不一致、价格虚高、充值等问题仍是游客投诉的积分复印件, 这些问题是通过一些旅行社利用媒体、网络等方法进行虚假推广,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强迫游客回扣以弥补共同收费的差额来实现的。
调查显示,部分旅行社采取阴阳合同、真伪帐等多种手段逃避监管,部分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与游客贯通,在合同上标注虚假价格,旅游者较重、价格较轻、质量偏好仍未发生变化。 一些旅行社以政府补贴、旅游退票券等各种名义持有客源地和网络等虚假推广的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 因此,游客在参加时无法辨别真伪,无法识别。 此外,还对旅行中的退团设置了许多障碍,严重降低了旅行服务的质量,引起了大量的旅行纠纷投诉。 30日,旅游购物店无故抵制退货问题,游客的退货手续和价格也有所增加。 退货渠道不完善、退货难引起的重复投诉问题依然突出。 发现,由于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未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地接社委托接待的过程以及地接社执行过程中因变更行程而引发的投诉问题仍在服务质量投诉中较大。
扭转“零负团费”模式
需要公平的市场环境
的专家表示,长期以来,旅行社在经营团队的包价旅游中,以低价吸引游客。 并且,利用旅游新闻不对称、未知环境、旅行社依赖的弱势地位,引导、欺诈旅游者或另行参加收费旅游项目,获取非法利润经营模式,严重影响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旅游人员、导游等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要扭转旅行社这种扭曲的经营模式,就需要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合同签订阶段的对应措施
规范化
“市场上‘低报价、高回扣’非法经营模式最重要的一环是旅行社利用虚假新闻,欺骗顾客签约。 ”。 专家直言不讳。 该专家在《修正案》中指出,“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误导或误导旅游服务范围、复印件、标准等推广”,是指向旅行社提出虚假申请行为
另外,修正案规定合同签订后必须规范履行约定的行为,按照约定提供服务,不得擅自改变客户、引诱客户变更合同、安排购物、收费项目等不正当行为 专家还指出,为了根除《不平等合同》的存在,要规范旅游经营者和职工在合同签订阶段的行为,在合同过程中欺骗顾客,使顾客获得充分可靠的信息,禁止顾客和旅行社在平等协商、表达真实意思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与会者还提出,要规范旅游市场,规范旅行社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至关重要。 另外,旅行社有价格欺诈和不合理定价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要求积极维权。
关联
昆明启动
暑假旅游市场专项检查
新闻记者李思凡报道,从昨天到10月31日,昆明将开展暑期旅游市场专项检查。 市旅游监察支队会同旅游警察、交通运政、县区旅游部门,对暑假旅游高峰期旅游队伍比较集中的旅游购物中心进行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第一天,4个检测组分别为世博园区购物店、云南民族村区购物店、七彩云南区购物店、经济开发区南博购物店、国贸中心区购物店、新南站区购物店、春城花都、加盟花市等旅游 “我们将帮助旅游购物业者检查退货义务的落实情况,旅游团队协调车、导游的资质情况、司机、导游的服务质量情况、导游的专座的落实情况,提取团队的游客满意度和文明旅游情况。 ”。 市旅游监察支队相关人员说。
昆明开展的这次专项检查,为全面落实全市旅游事业推广会精神和云南省旅游产业快速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旅游购物公司“高价、高回扣”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
此外,从8月到今年年底,云南将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 6个审计小组分为昆明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丽江市、迪庆藏族自治州、腾冲市等重点地区进行审计,其他州市也开展自身审计。 来源:昆明日报记者杜仲莹实习生胡永琼报道
标题:快讯:今后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招徕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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