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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本报持续关注在白马南区旁边建设高楼。 昨天,小区居民们按照棕榈树营地街道的通知通知了白马西社区的会商采光补偿方案。 没想到方案还没宣读,居民们已经坐不住了。 我怀疑为什么整个小区这么多居民,只有18户业主的采光受到了影响。 墙旁边盖高楼,砸老白马南区的房子,谁来负责? 大约11分钟,面条商会不高兴地散了。
面条商会成为草草的原因,不仅仅是为什么只有18户业主收到面商函,重要的是3种采光补偿方法不符合业主们的期望,而且权利不被尊重,责任也不牢固。 迄今为止,业主们纷纷表示不满,但迄今为止需求似乎没有得到正面回应。 例如,业主们对环保局准备批准的《kc-13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质疑了为什么没有受影响公众的意见统计,有5点。 为什么没有全面的平面布置和合理的分解建筑间距的最小范围是否符合规定? 高楼是否离铁路这么近,是否得到批准,周边房屋造成的损害该如何处理? 这基本上囊括了业主的需求。 特别是最后,周边房屋造成的损害怎么办? 多家小区业主此前曾表示:“今年1月,打桩机进入施工,白天在围墙四角分别打桩,撕裂小区围墙,随后打桩机撤出。” 明明还没有正式施工,却影响了周边的房屋。 问题很明显,但是为什么没有得到正面的应对? 在业主们的权利得不到充分尊重和保障的时候,开发商的责任也没有落实,彼此无法形成一定的共识,一旦接触到好处分配的问题,肯定很难统一意见。 在这种情况下也召开了所谓的面条商会,除了傲慢以外只有偏见。
更令人费解的是,从2009年开始实施的《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对建筑间距有非常详细的规定,只有18户房屋获得采光补偿不能满足所有业主的,“其他业主如果受到采光影响,规划局将承担责任, 当然,政府相关部门的态度也令人困惑。 不仅没有及时介入业主与开发商的利益纠葛,而且没有第一时间满足业主们的需求。 开店的时候,居然看到了两个公务员。 业主们甚至不看开发商的代表。 这样奇怪的态度,吓到业主们了吗? 一言以蔽之,在白马南区旁边建造高楼也可以,但请首先让各方的权责回归。 (春城晚报评论家刘孙恒)
标题:快讯:“白马南区旁建高楼”请先让权责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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