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332字,读完约6分钟
6月27日,昆明市首部民族自治地区单行条例——《石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 今后,每年6月27日,也会成为石林遗产地保护日。
最近,昆明市人大常委会邀请部分媒体到石林,就《条例》推广贯彻工作,与石林县人大常委会及《条例》起草小组交流座谈。 与即将开始的石林遗产地资源有偿采用制度相比,县人大确定了收款对象为遗产地保护范围内的各商业状态,而不是游客。 因此,“收钱不会使石林景区门票价格上涨。 我们将为游客提供更完整、更有价值的服务。 ”
关于遗产地保护的特别立法
石林县人大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制定是履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迫切要求。 《公约》规定:“为了保护、保留和展示该国领土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各缔约国必须采取必要的适当法律、科学、技术、行政和财政措施。”
“迄今为止,石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尚未制定保护管理的法规,如果没有国际公约规定的法律措施,遗产地在复审时可能会被黄牌警告。” 该负责人表示,云南5个世界遗产地中,丽江古城、三江并流、哈尼梯田文化景观已得到立法保护,澄江化石地的立法保护工作也在进行。
其次,2008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了《昆明市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的实施,但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保护管理工作依然薄弱。 “首要表现在每年投入的保护资金非常有限。 缺乏有效措施,难以追究管理机构责任的遗产保护范围内的民生问题日益突出,居民权益保障和配套机制有待改善。 彝族文化需要得到进一步的保护和传承。 ”。
其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可以通过制定地方单行条例的方法,推进民族职工法制化,加快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条例》的制定,弥补了昆明市和石林彝族自治县地方单行条例的空白,是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
县政府可以批准砍伐林木
根据《条例》,石林喀斯特自然遗产地总面积120.7平方公里,包括乃古石林领域、李子园箐石林领域、清水塘-石庠子石林领域、文笔山-蓑山石林领域和周边地区。 遗产周边缓冲区面积229.3平方公里,包括大小石林区、长湖区、大积水区和月湖区。 这些区域都是岩层和草木混合的。
“过去,我们在石林遗产地保护实践中,经常遇到无法依法合理采伐某些林木的问题。 ”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负责人表示,遗产地范围内确实有妨碍展望、对岩层有破坏作用的植物,采伐和移植都需要经过漫长的批准过程。
《条例》规定,影响石林遗产地的保护和景区的展望,确实对育儿性或更新性采伐林木,由管理机构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 “也就是说,对这部分植物的处置,如果经过论证、听证、公示等手续上报县政府,将大大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高景区管理工作的效率。 ”。
保护区内居民分享快速发展红利
石林遗产地保护范围广,范围内许多居民短期内无法搬迁,也无法建设水利、交通、电力等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设施、公益事业、居民住宅等项目。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这些项目必须经省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多而繁琐的流程和各级部门对项目规划许可主体的认识不同,大量的项目建设不符合规范,产权人无法办理产权手续,居民意见较大。 ”。 《条例》起草小组的负责人说。
据此,《条例》确定,遗产地保护范围内居民的各项事业建设,由自治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颁发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并且要求各项目的建设必须符合遗产地规划和乡镇、村统一规划。 “这是依法维护居民合法权益的比较有效的措施,保护区内居民应共享石林旅游快速发展的红利。 ”。 《条例》起草小组的负责人说。
必须有专职的讲解员制度
在石林风景名胜区,当地导游和地方导游的区别很明显。 当地导游必须穿着以前流传下来的彝族服装,在每个景点向游客介绍生动精彩的传说故事。 外国导游打扮得很时髦,不断地说“请大家抓紧时间拍照”,带着游客在景区里奔跑游览。 “走马观花式的观光,怎么能留下远方的客人呢? ”。
《条例》规定,在石林遗产地景区从事游客讲解服务的人员,由管理机构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石林遗产地专职讲解员证。 据该负责人分析,石林县将导游体系与景区讲解员体系逐步整合,“无论你来自哪个人系、本地人、外国人、服务的无论是散客还是团队,进入石林景区都要经过培训考核,统一持证上岗。 ”。
“这是目前石林旅游改革中,一发不可收拾、浑身上下的重要节点。 由于范围广、层次多,贯彻执行会带来很多问题和困难,但无论多么困难,都必须认真执行。” 负责人说。
收取资源有偿聘用费不会增加票价
《条例》规定,依托石林遗产地资源从事经营、旅游或者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自愿有偿支付录用费。 具体办法由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 这一消息一出,立刻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许多人问:“石林景区的门票还会涨吗?”
石林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对此表示,征收资源有偿录用费,是借鉴省内外一点遗产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经验,结合石林遗产保护地的保护管理实际制定的。 “近年来,县政府每年拨出一定的农业资金,用于遗产地环境和资源保护、推广和科学普及,也用于支持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建设所需的补助和产业快速发展的遗产地民族自古以来流传的文化保护和传承。” 但是,由于县级财政困难,部分资金难以保障,有必要征收自愿有偿录用费。
他说,《条例》规定了有偿录用费的征收对象,没有与中外游客进行比较。 因此,收钱不会使石林景区的票价上升。 目前,石林风景名胜区注重提高旅游体验质量,为游客提供更完整、更有价值的服务。 《条例》施行后,将促进遗产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采用,不再增加旅游地的门票价格。 ”。 (城市时报记者李元冰)
标题:快讯:石林征收资源有偿采用费 不会催涨门票
地址:http://www.kwan-yin.com.cn/kmly/65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