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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混乱、道路混乱、道路混乱等现象被称为“道路毒瘤”,但由于违法价格过低,威慑不足,一些违法行为者有无恐惧,多次违法。 对此,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正案提出,驾驶员在一个得分周期内出现一定次数的上述违法行为时,将暂时停止驾驶执照。
中国是汽车大国,但不能说是汽车强国。 因为我们还没有建立汽车文明必须为汽车时代做准备。 乱停车、乱变道比比皆是,开斗气车、路怒族引发了更多的社会问题。 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加大对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此推翻车主们的规章意识,似乎是合情合理的,也迎合了舆论的期望。
但是我没有看。 目前,对乱停车、乱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其实不轻。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现实中,各地交管部门的处罚标准不同,但一般是200元的顶级处罚。 一次违法停车200元,对大部分业主来说不算肉痛,但管理效果不明显。 由此可见,“暂停驾照”到底有多大效果显然值得怀疑。
我认为交通违章很普遍,不是因为惩罚力度不够,而是执法和立法精细化程度不够。 例如,由于警力不足、技术落后等原因,很大比例的违法行为实际上没有得到调查,很多业主感到侥幸。 最典型的是乱变道、乱占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大多是逍遥法外。 例如,同样停车,在不妨碍交通的位置停车可能与在消防通道停车有很大的潜在危害和可能发生的后果,但对交通警察来说,可能会贴200元的罚单。
立法是技术活动,特别是专业立法,要体现专业素养。 (张明伟)
标题:快讯:整治交通违法还需立法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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