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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检查《昆明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据报道,条例修订颁布以来,昆明城市绿化建设工作者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绿化建设和管理维护资金不足,《昆明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推荐名录》选择和冻害植物修剪情况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条例》修订后于年实施以来,在全市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从年到年,主城建成区的绿地面积从13280公顷增加到16271公顷,公园绿地面积从3405公顷增加到3945公顷。 截至年底,主要城市绿地率达到38.18%,绿化覆盖率达到41.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38平方米,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立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奠定了基础。 此外,还有很多困难和问题。 全民依法参与建设绿色、爱绿、护绿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市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爱绿保护意识不强,少数建设项目绿化不达标,随意侵占绿地,破坏绿色,破坏绿色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绿地面积增加,管养价格也同时增加,但由于用于绿化建设的资金有限,建设和管养经费严重不足,绿地和公园在规划建设时质量不高建设的绿化项目后续管理维持经费不足 此外,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不力,缺乏规划审查批准、监管,运用《昆明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推荐名录》对栽培和冻害植物修剪情况进行选择不够。 在园林绿化选种工作中,由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绿地项目基本上根据推荐名单选择植物种类,其他公共机构、开发商建设的绿地项目,也要考虑到越来越经济、有效的植物种类,防止、冻结绿地植物 对冻害植物的处置,科学性、合理性尚不充分,有时可以简单、粗放地解决。
对此,执法检查组提出要提高对城市绿化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政府责任感和市民参与意识。 要确保公共财政投入园林绿化事业,多渠道筹措绿化资金,加强绿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治绿,加强立法研究,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 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植物冻害后处置养护,完善极端天气预警机制和处置预案,减少灾害发生损失。 (昆明日报记者杜仲莹)
标题:快讯:昆明部分单位绿化未按推荐名录选择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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