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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对象统计数据

根据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提供的数据,年,支队共处罚违反旅游法律法规的133个单位和个体,案件数比年上升18.04个百分点。 处罚额达到人民币1506500元,比去年上涨62.1个百分点。

与往年相比,年支队的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处罚金额大幅上升。 第一,从去年8月至11月,支队按照《关于开展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和低价提供旅游服务专项整治》的要求,在本辖区的实体店、互联网点销售低价旅游产品专项整治,以不合理的低价进行旅游活动和低价旅游服务。

数据的上升证明支队正在加大执法力度,旅游公司和个人违法情况依然严重。

4月起草数为全年最多

★案件来源为检查一扣押、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上级转发

拆除了所有133起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时间,案件的发生集中在3月、4月、5月、8月、9月。 据统计,这5个月的案件数占全年立案数的72%。 其中4月份所占份额较大,为全年立项数的25.4%。 从季度分布来看,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的起草数量最多,占全年起草数量的66.9%。 其中,第二季度占全年立案数的比例为43%,第三季度为26%。 从整体上看,事件的发生与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游客人数、旅游旺季呈正比关系。

据市旅游监察支队有关人士介绍,去年立案的旅游案件来源主要有:检查调查、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上级转发。 检查一扣押和投诉举报占大部分,证明支队旅游市场检查力度加强,游客维权意识不断提高。

去年3月至7月,支队执法人员分别在小喜村收款站、昆明西收款站、代表性旅游购物店调查旅行社用车不规范行为,此类事件占全年立案总数的17.3%。 但是,下半年开始新修订的《云南省旅游条例》的实施,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无障碍旅游,支队将尽快调整规范市场的方案和措施,为贯彻新条例营造环境。

出现个体被罚10万元的例子

每件的平均罚款约为1.1万元

在被处罚的133起案件中,与旅行社有关的案件数量最多,达到90起,比上年上升26.7%,占被处罚案件总数的67.7%。

行政相对人个体的案件有43件,与去年相同。 其中,涉及旅行者的案件有9起,占被处罚案件数的6.8%。 涉及导游的案件有34件,占被处罚案件数的25.6%。

这个人说,在去年的日常监督检查中,支队把处罚点放在了旅行社和导游这边。 这也是结合全市旅游监察工作实际,规范旅行社经营,提高导游服务质量的重要部署。 年立案的133起案件,处罚额达到1506500元。 每件罚款约11327.7元,除单独给予停业整顿外,最少案件值500元,最多的两件罚款100000元。

据该人介绍,去年,支队对旅行社公司和违法个人案例的处罚额最高达到100000元。 首要原因是《旅游法》实施后,对违法案例的处罚力度更加严厉,旅游市场秩序也得到了根本改善。 133件行政处罚案件中,适用《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3部法律法规共计118件,占被处罚单位和个人的88.05%。

零负团费仍然是一种顽固的疾病

★无资格车辆接待旅行队的现象也很突出[/s2/]

拆解133起立案调查案件,被处罚案件首要是服务提供不符合规范要求,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提供的导游服务不符合规范要求,未按规定上报新闻。

从事件的分布情况可以看出,《旅游法》实施后,支队按照《旅游法》的规定,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处罚了10家旅行社。 数据显示,零负团费提供旅游服务不符合规范要求,提供的导游服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比例达到38.8%。 旅行社利用无资质车辆接待旅游队伍占事件总数的17.3%,这也是目前昆明旅游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该人表示,全年支队共调查10起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事件,处罚金额达40万元,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市场上存在的零负团费现象。 但是,目前旅游市场上存在的旅行社、导游服务质量不规范、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欺诈诱导购物等问题依然存在,许多公司和旅游人员还在观望,等待着全国旅游市场环境的动态。 他说,目前检测监管手段如即时检测、事后检测、游客投诉等无法从根本上治理旅游市场问题,治理旅游市场,规范旅游秩序,同时开展旅游公司、员工、导游普通法推广培训,推动公司经营和产业快速发展 (李思凡)

标题:快讯:去年昆明查处133件旅游案件 处罚金额15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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