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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 )云0102破1号

本院于2021年1月11日裁定受理云南昆都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改制案,并于2021年1月11日指定云南昆都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清算组担任云南昆都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管理者。 截至2021年3月12日,云南昆都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的债权人为云南昆都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管理者(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壹号广场苫菱派出所旁云南昆都国际有限企业。 邮政编码: 650000; 联系方式:李岚、蔡晓涵、联系电话: 0871-65412258、63615948; 管理者邮箱: kdgjglr@163 )申报债权,书面证明债权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在上述期限内未能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之前补足申报,但必须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发生的费用。 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云南昆都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的债权人或者财产所有者应当向云南昆都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管理者偿还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3月25日下午2点30分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根据2021年3月25日前通过管理者邮件通知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公司破产重整事件新闻网”( pccz.court.gov/),并在线服务——债权人会议模块。 2021年3月25日下午2点30分登录系统,点击进入债权人会议,通过互联网方法参加会议。 相关参会介绍可以在“全国公司破产重整事件新闻网”上下载。

快讯:申报债权公告

特别在这里公告

二○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标题:快讯:申报债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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