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新闻港报(昆明日报记者李丹·丹丹)《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置街批准》近日发布,同意昆明市晋宁区撤销晋城镇,设立晋城街,将原晋城镇行政区域定为晋城街行政区域,晋城街办事处在庄蹶路81号。
省政府在批准中要求,拆迁安置城镇安置街道的各职工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要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工作人员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好社会稳定风险判断、处置和舆论引导,从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有关变更工作,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实施。
标题:快讯:晋宁区晋城镇撤镇设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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