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7日,丽江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任命浦虹为丽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丽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炳寿向浦虹颁发任命书
丽江人大常委会
公告
【4次】第85号
2021年1月7日,丽江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浦虹为丽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由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决定。
现在公告
丽江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
2021年1月7日
标题:快讯:浦虹任丽江市副市长、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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