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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大院业主委员会委员
召开第一次业主委员会-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居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自身维权意识也日益增加,各类业委会不作为、业主损害小区公共利益、物业服务公司无法管理等问题凸显。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五华区华山大街在全市率先建立了社区房地产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物业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街道主导,组织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社区民警、业委会、房屋管理服务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等参加联席会议。 发挥社区“两委”以前流传的居民庭院中组织领导群众参与自治的特点,形成社区业主大会运行、业主委员会职务指导、监督的新局面,更好地监督物业服务公司管理服务,更新物业管理属地监督管理 实现了共建联办共享,并以此为依据实现了对社区各职工物业管理小区的全面覆盖。
今年华山街道在社会管理方面开展了两项试点工作,启动了分类推进居民区党建工作。 实行机关党组织、机关党员到社区的“双报告双报告”制度,组织园区全体党员,在居民区设立党支部,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居民区党组织+房地产+业委会(业主代表)”三位一体管理的核心结构,是一系列群众身边的难题。 全市率先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今年4月15日,华山大道作为试点,首先在街道办事处增设“环境与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启动9个社区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选举,覆盖居民党组织“双重推进”,降低服务重点,拓展服务触角。 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由7~11人(单数)组成,其中中国共产党员3人以上,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大致主任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其中1名副主任由社区居委会专职委员担任。 组成人员以社区、本社区业主联名推荐或者自行推荐的方式明确初步候选人,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差额投票选举,鼓励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代表、党员干部参加 职责包括推进基层管理政策的落实,落实房地产、公司的信息表达和业主的相关需求,解决矛盾纠纷等。
基于这两项试点创新措施,为进一步提高华山街道物业管理水平,积极构建相互通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物业监管体系,促进物业管理领域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华山街道结合现实情况建立了社区物业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华山街道翠湖北路物资大院小区最近顺利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就是环境与物业管理联合机制建立后发挥作用的典型例子。
翠湖北路物资大院区有房屋21栋,房屋建筑面积37699.71平方米,居民434户。 建于1970年代,新的1、2、3栋建于2001年。 2000年以前属于云南物流产业集团职工家属住宅小区,后来随着房地产上市交易政策的放开,大部分职工住宅已经对外转卖,目前居住在小区的在岗职工和退休职工有153户,占小区住户的30%左右。 近年来,随着国家三公一业改革的推进和实施,城市快速发展,居民小区特别是单位型、公司型职工家属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体系和物业服务水平与居民住户普遍要求、整体期望存在差距。
标题:快讯:探索社区治理新形式,华山街道有“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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