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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前,昆明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禁止公共汽车私用的通知》 经济开发区纪工委接到《通知》后,向本辖区公共汽车某部门和单位提出要求,严禁公共汽车私用,严禁公共汽车用于冠婚葬祭、探亲、度假休闲、旅游、钓鱼、扫墓、接送子女亲属、个人接送等个人活动 各部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位工作人员,领导班子的“一把手”是第一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公交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 以风俗为先导,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恶习,提倡科学、文明、节俭的祭祀方法 通知指出,公共汽车为私事,但被市纪委、市监察局发现时,将按照有关法规和规定认真解决 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加重处罚 到目前为止,纪工委发现有公共汽车私用的举报,没有收到 中国共产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 2008年4月7日
标题:快讯:严格执行用车纪律杜绝公车私用——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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