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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开发区“二次创业”的需要,近期,开发区管委会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职能,减少行政审批若干事项,清理国税、地税分局收款项目,取消9项收款,实现税务手续“零收款”。 这为切实降低纳税人纳税价格,为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创造了条件和环境。 这9个项目分别为国税5个项目:一、处理税务登记证的修改、复印件的收款。 二、税务登记表费。 三、通常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书费。 四、纳税(增值税常规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申报表(含附件)费五、发票系列(含增值税特殊券、普通发票、销售清单)相关报表及登记册入账 地税4项:一、税务登记证正、办理(更换)复印件收钱二、税单人工费三、纳税(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车船不动产、土地聘用、社会保险等)申报书费四、所属发票报告及登记册收款 我区将对工商、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等部门进行收款项目的清理整顿,实现税务一般进入“低收款区”、“零收款区”。 经济开发区事业委员会办公室2002年7月4日

标题:快讯:经济技术开发区减少税务收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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