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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从根本上整治旅游市场存在的痼疾,云南将加快建设旅游警察总队和地州市旅游警察支队。 云南是我国第一个全面设立旅游警察的省份。 记者25日从国家旅游局获悉,国家旅游局、云南省委、省政府在北京召开了事业协商会。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云南党委书记李纪恒、云南省长陈豪为推进云南旅游业转型,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云南旅游业质量提高交换意见,处理云南旅游业快速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维护市场秩序,大力加强云南旅游业营造良好氛围 李纪恒、陈豪表示,云南加快成立云南省旅游警察总队、地州市旅游警察支队,本着壮士断臂的决心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树立云南旅游良好形象,接受社会监督。 近期旅游市场出现的问题,云南下了很大决心,出击,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全面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根除游客集中,反映强烈不治之症,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国家旅游局相关人士表示,今年国庆期间,全国首批旅游警队获准成立,为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旅游警队。 刚成立的旅游警察案件很多,负责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 作为涉及多领域、多行业、多集团的活动,与旅游纠纷相关的民事行为大多超出了以前流传的部门职责权限。 这对于国内许多旅游目的地来说,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具有特殊职责的旅游警察是一个很好的探索和尝试。 相关链接 游客参加不合理的低价旅游团必须承担责任 对比不合理低价旅游引发的旅游纠纷频发,暴力纠纷不断发生,国家旅游局25日确定,包括旅游者在内,非法、不合理低价旅游的买卖双方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据悉,国家旅游局目前正在抓紧制定相关解决方案。 国家旅游局给出了提示,游客必须坚决抵制不合理的低价游。 不合理的低价游是经营者利用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以低价招揽顾客,通过欺诈和强制游客购物等手段非法牟利。 根据旅游法第35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引诱旅游者,通过安排购物和另行收费的旅游项目获得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今年11日前,国家旅游局认定了5种不合理、廉价的行为和8种欺诈、强制购物行为。 游客在旅行前要仔细浏览,防止不合理的低价旅行背后的陷阱。 国家旅游局强调,游客不得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 虚假合同是指经营者为了避免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首先与游客签订某种默契,然后变更行程,从而减少旅游时间,增加购物时间。 根据旅游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游客一方面需要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另一方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旦被扣押,不仅得不到赔偿,还得到解决。 指控有奖:据国家旅游局介绍,鼓励游客举报和监督不合理的低价旅游行为。 国家旅游局已经设立了我举报平台和12301服务热线,希望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各类违法行为线索,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并且欢迎媒体监督,发现,曝光,调查。 (新华社)

标题:快讯:整治旅游市场顽疾 云南将全面设立旅游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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