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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闻港报12月31日报道,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在北京举办了银保渠道2021年新产品发布会。 活动现场公布了中国人寿银保渠道首个增量型年金保险——国寿鑫祥宝年金保险,以及保额增加的增量终身寿险产品——国寿乐盈终身寿险。

“银保市场潜力巨大,顾客对具有保障、养老、健康、医疗等功能的保险诉求比较强烈。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满足银行客户多资产配置保险保障的诉求,企业推出了国寿鑫祥宝年金保险和国寿乐盈一生寿险。 ”。 中国人寿介绍。

国家十四五计划提出,加快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健全多方面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应对老龄化国家战术。 年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人身保险扩张,提出优质快速发展措施,要点提到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将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养老保障第三大支柱加快建设。 年中央经济实务会议要求紧紧收紧供给侧结构改革主线,重视诉求侧管理,开通拥堵点,弥补短板,形成拉动供给、寻求供给创造诉求的更高层次的动态平衡。

从领域来看,《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和《关于推进银领域和保险业优质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等银保新政要求银保渠道必须回归渠道本源,优质快速发展。 中国人寿在实施“鼎新工程”改革后,确定了银保渠道回归渠道,集中于银行代理业务。

年,面对复杂复杂的外部环境,特别是新冠引发的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中国人寿银保渠道深入贯彻企业“重振国寿”战术,遵循优质快速发展要求,落实“鼎新工程”改革开展,多次“规模与价值并重,开创新模式。 突出“银保姓银”快速发展特色,实行创新升级,专注专业,积累银保渠道快速发展。

据了解,国寿鑫祥宝年金保险支付灵活、保险广、支付多样、年金不断增加。 出生28日以上、70岁以下的,健康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或有保险好处的人为投保人可以投保。 该保险产品的保险期分为10年、15年和20年3种,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的保险期。 投保后,被保险人享有以下保险单权益:。

一个是特别的照顾金。 在合同生效5个保单年度届满后的第一年生效对应日,如果被保险人生存,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领取特殊照顾金。第二是养老金。从合同生效6个保单年度届满后的第一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一年的年度生效对应日止 第三是保护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届满的年度生效应对日,合同终止,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0%领取保险金的4个为死亡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合同生效(或最后恢复)之日起床,合同终止,企业按合同约定支付死亡保险金。

国寿乐盈一生寿险死亡/高余额保险金额按合同约定的方法复利增长,客户享有死亡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和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死亡或身体高度残疾附加保险金。 符合条款约定,可以免除继续保险费,选择养老金转换权益。 凡出生28日以上、70岁以下的,健康人均可为被保险人,本人或有保险利益的人为投保人可为国寿乐盈终身寿险。 投保后,被保险人享有以下权益:。

是为了自己的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18岁以上年生效对应日死亡,合同终止,按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支付的保险费(利息除外)和合同现金价值较大值支付死亡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18岁以上年份生效对应之日起床,合同终止,企业按以下约定支付死亡保险金: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或最后恢复)之日起180日内疾病死亡,企业按合同支付的保险费(不含利息) 被保险人在上述以外的情况下死亡的,企业按照条款约定支付死亡保险金。

二是残疾保险费。 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或最后恢复)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发生身体高度残疾,合同终止,企业按照合同支付的保险费(不含利息)支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上述以外的情况下身体高度残疾,合同终止,企业按照条款约定支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三是旅客运输工具意外伤害死亡或身体高度残疾的附加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18岁以上年生效对应日起作为乘客乘坐合同约定的客运工具期间受到意外伤害,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在被保险人年满75岁以上年生效对应日死亡或身体高度残疾,合同终止, 企业按照上述第一项或第二项约定支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费后,将支付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两倍的旅客运输工具意外伤害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费

第四是保险费免除。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投保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恢复)之日起至被保险人18岁以上的年生效对应日止受到意外伤害, 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投保人在75岁以上年生效对应日死亡或身体高度残疾,企业自投保人死亡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确认日起,在合同各保单年度各保险费交付日免除合同当期保险费。

五是养老金资本的转换。 受益人领取死亡保险金时,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也可以选择将全部或部分死亡保险金转换为养老金领取。 转换为养老金领取后,转换养老金领取额将根据转换养老金当时企业提供的养老金领取标准变得明确。 转换的死亡保险金不得低于企业当时规定的最低限额。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中国人寿银保渠道成立20周年。 我国将继续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健全多方面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个人商业养老第三支柱养老保障的大背景下,中国人寿积极发挥国有控股金融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不断加强产品研发力度,以专业服务和多样化的产品面对人民群众美好的生活

(本文复印件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寿鑫祥宝年金保险好处条款》、《国寿乐盈一生寿险好处条款》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为准。 详情请咨询中国人寿客户服务热线95519或当地的中国人寿营业所。 )

标题:快讯:中国人寿在京发布两款银行保险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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