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记者从昆明市主城区烟花爆竹旺季节安全监管会议获悉:-2021年春节昆明市设立烟花爆竹零售户960户,比去年同期减少110户,减少10.3%。

针对近日一些网友传出的“全面解禁烟花爆竹发射”的提法,昆明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昆明市应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提法属错误解读。 与往年相比,今年昆明非但没有放松禁令,相反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采取了一系列安全整治措施和风险管理措施:除延续往年12种禁区外,还将零售店(点) 80米范围新增为禁区,各县(市)区人民

“全面解禁燃放烟花爆竹”是误读

针对近期一些网友提到的“昆明市全面解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说法,昆明市应急局回应称,这一提法是对部分网民的错误解读。

年12月颁布《昆明市经营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17号)后,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采取禁止措施,禁止主城辖区内所有学校、医院等12个地方和区域全年燃放烟花爆竹,8个

并且,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发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城乡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空气污染,昆明市于年开始了《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排放安全管理规定》的修法工作,将零售店(点)的80米范围定为禁区,并规定为县(市、点)的80米范围。

目前昆明市有烟花爆竹批发公司13户,没有烟花爆竹生产公司。 -2021年春节设立烟花爆竹零售户960户(其中:长时间零售店333户,短期零售店627户)。 - -与年同期相比,我市烟花爆竹零售商减少110户,减少10.3%。 -2021昆明市主城8区有零售店296家,销售时间为2月1日至2月26日,长时间无零售店。

值得注意的是,往年昆明市主城区销售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为每年12月23日至正月15日,共23天,今年为2月1日(腊月20日)至2月26日(正月15日)共26天,比往年多3天。 在较多的3天内,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要保证危险爆炸车辆的运输时间,将分割成分运输到零售店,控制运输安全风险,不要过度储存零售店。 另一方面,今年的烟花爆竹零售摊位全部采用安全仓或可拆卸的活动板房,剩下的三天零售摊位也有足够的时间建设安全仓或可拆卸的活动板房,进一步降低了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发射的风险。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多项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今年春节旺季期间,为了确保烟花爆竹的销售安全,昆明市应急局召开了三次专题会议,部署了全市烟花爆竹布点、治标不治本等工作人员,形成了乡镇日检查、县区定期检查、市级抽查的监管工作机构。 另外,通过推进立法事业,也致力于堵塞监管漏洞。

在仓储维修方面,昆明市应急局全面完善和提高批发公司安全条件,于年9月和12月,聘请2批专家对全市13家批发公司逐一达标验收,现有13家批发公司均有自己的仓储,符合国家标准规范 并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和视频监控记录,严格提取和保留视频资料,确保出入库运输车辆均为危险爆炸运输车辆,在至今的两次检测中,未发现危险爆炸车辆进入仓库携带烟花爆竹的情况 另外,引进批发公司参与安全监督、零售商培训,着力堵塞源头非正规渠道的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现在,年内设置的960家零售店(积分)实行100%加盟连锁经营。

此外,昆明市应急局严格零售布局,全面规范零售布点业务。 初步确定县级行政区域零售店(点)管理数量,确定各主城区设置点数不得超过50个百分点,各国家和省级开发(度假)园区设置点数不得超过20个百分点,县(市)区城市建设点数为22个 远郊乡镇各农村市场零售点平均不得超过5个百分点,零售点由去年的1070个百分点减少到960个百分点。 年全面取缔“红帐篷式”零售店,所有短期零售店采用安全仓库或可拆卸活动板房进行销售,大大提高了零售店的安全条件。 年11月底全部完成零售布点,经过两次检查,督促100家零售店(点)提高安全改造,调整和改变近100家零售店(点)的规划布局,截至目前,昆明市已建成了零售店的“前店后宅”、“上宅下店”、“上宅下店”

快讯:“昆明市全面解禁烟花爆竹燃放”提法系误读 监管力度其实加大了

另外,昆明市应急局强制实施零售店(店)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长时间在零售店设置视频监控,截至目前,全市所有零售店实现安全责任保险参保率100%,参保率100%,333个长时间在零售店设置视频监控。 市紧急还原局开展特殊行为,目前共查处5起非法保存的案件,并依法查处3家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商户。

销售旺季结束后,剩余烟花爆竹严格实行回收制度,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监督批发公司,2月26日以后,零售店必须销售剩余烟花爆竹,统一保管。 另外,还应当对批发公司回收的烟花爆竹分别保管、单独保管,并由所在县区应急局组织进行检查进行监督。

批发公司:不可过量储存烟花爆竹

与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相比,昆明市应急局要求运输配送严格执行两项措施:一是批发公司必须严格禁止非危险爆炸车携带烟花爆竹。 仓库区的监控录像必须保存三个月。 市县二级应急部门定期提取监控录像,从源头杜绝零售店(点)和非危险爆炸车的运输。 二是改变配送方式,要求批发公司分批配送,避免一次性将烟花爆竹配送到零售店,以免零售店过量储存烟花爆竹。

零售:向未成年人销售5箱以上需要实名登记

与零售店安全风险防范管理相比,昆明市应急局要求各零售店严格执行6项措施:一是严格的安全承诺制度,在各摊位张贴承诺发布各县区通报电话,让市民对照承诺书,让各零售店经营超规格烟花爆竹产品,落实安全防范责任; 二是在各零售店配备1名安全说服员,说服并制止在摊位周围8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避免发生爆炸事故。 三是严格的实名购买制度,市民购买5箱以上需要实名登记,并就可疑的购买现象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全市零售店都要采用安全仓库或可拆卸活动板房,全面取缔“红色帐篷”,确保零售店的安全条件得到满足。 5不得向无人陪伴的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六、配备消防器材,准备消防水、灭火器,确保事故发生后及时处理。 上述措施经过乡镇(街道)日检查和县区应急局定期检查,由市应急局抽查监督执行,由配送货物批发公司协助监督,纳入未执行6项措施的信用积分管理,连续发生2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快讯:“昆明市全面解禁烟花爆竹燃放”提法系误读 监管力度其实加大了

顾客:需要在正规的摊位购买,在适当的地区燃烧。

昆明市应急局督促市民购买烟花爆竹,在悬挂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正规摊位购买。 而且,请注意不要在禁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险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昆明新闻港记者张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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