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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招待会的现场
6月1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办公室召开支持云南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优质快速发展的新闻发布会,重点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优质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重点介绍中国(云南
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从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云南省商务厅厅长赵瑞君表示,《若干意见》共8个方面的23项措施,主要聚焦6个方面,推进了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的建设,进入新阶段,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以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提高自贸试验区内的动力。
通过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完善以支持创新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对制度创新员工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等措施,助力创新者。 赋予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省级和州(市)级经济管理权力,通过完全调整省级管理权力的委托复印件和方法,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的自主权。 通过加快“智慧政务”建设、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区域判断工作、推进告知承诺制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监管等措施,着力构建自贸试验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经营者环境。 支持先行措施,重大改革措施在自贸试验区优先试点。
(二)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集聚的快速发展。
对为地方经济做出贡献的贸易类公司给予奖励,设立外向型中小企业资金池,对“合格经营者( aeo )”公司给予积分支持,快速发展边境贸易商品落地加工,推进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探索“网络+边境贸易” 根据自贸试验区区域特点、政策特点,通过吸引公司将制造业关键环节安排在自贸试验区内,鼓励区内公司参与境外园区建设,支持外经贸公司投资服务第三方服务机构,推进智慧口岸建设等措施,推进自贸试验区国际生产能力合作 通过一次奖励、“一件一议”的要点支持、专业支持等办法,专业支持自贸试验区内要点引进的公司总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机构、重大投资项目等,从而加快自贸试验区总部的经济集聚。 探索设立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复制宣传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和制度创新成果,同时下放省级管理权力。 支持在各领域开展市场化招商引资,落实各类招商引资奖的补充政策,创新招商引资做法,提高招商引资的从业力。
(三)通过金融对外开放开拓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快速发展空间。
对新成立的外商独资法人金融机构或境外金融分支机构(分支、分企业)、合资法人金融机构、合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分支、分企业)给予奖励,引导省内外金融机构上传自贸试验区。 各领域将为上传的融资租赁企业提供办公室等支持,大力培育和快速发展融资租赁公司。 支持商业银行在自贸试验区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或其子公司、金融资产投资企业或其子公司,支持金融机构为自贸试验区内高新技术产业、跨境产能合作等重要行业快速发展提供长时间信贷资金,支持金融科技企业的设立。 根据公司支付指令直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对国内外资金实行集中运营管理,开展外债和境外贷款额度集中管理、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支和净额等业务
(四)以财税支持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设立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建设专项资金,综合运用改制、科技、工信、商务等部门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快速发展。 各级财政继续通过税收保留、转移支付、债券支持等方法确保对各领域的综合支持力度。 对各领域产生的税收收入,采取省、州(市)共享部分超年增量保留领域的方法,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 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减税减费政策,规范税收征管程序。 建设领域资本运营企业,加大政府专项债券对各个领域的支撑力度,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创新快速发展。
(五)以土地规划和管理引领自贸试验区快速发展。
优先保障云南自贸试验区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支持自贸试验区及各领域产业联动高速发展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万亩以上。 在省、州(市)、县(市、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统一安排和部署自贸试验区建设用地指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重大项目用地采取“事件一议”办法,污染物排放指标统一省级。 鼓励自贸试验区内公司按规定通过弹性年转让、长时间租赁、先租后让、结合租赁等方式取得产业用地。 区内现有工业用地依法依法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在其范围内快速发展,优先考虑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明确土地最低价时给予优惠政策。
(六)以人才支持赋予自贸试验区强大的动能。
可以实施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对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专业性强的公务员职位使用聘任制,实行协商年薪,探索更加有力的激励措施。 灵活引进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快推进相关单位业务骨干到自贸试验区交流工作、职称培训。 逐步下放薪酬管理权力,制定差异化绩效考核办法。 支持在自贸试验区新增“云南省人才特区”,下放人才管理行政审批权。 倾斜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等人才项目申报。 委托具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条件的系列(专业)相应的评审权。 符合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快速产业发展的开发战术伙伴、招商伙伴,对其高级管理人员、骨干科研人才和其他急需紧缺的专家给予奖励。 对在自贸试验区运转的国内外高端、紧缺人才给予财政补贴支持。 (新闻来源:云南网)
标题:快讯: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出台23条“硬核”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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