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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险中介机构规模不断增加,市场地位不断提高,但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合规程度相对落后,部分保险中介机构存在新闻化管理不健全、新闻系统建设不规范、新闻安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对此,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保险中介机构新闻化事业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保险中介机构新闻化事业提出全面要求,规定保险中介机构应与相关公司进行比较有效隔离。

保险中介机构要与有关公司进行有效隔离,不得违规泄露数据

保险中介机构合规快速发展的道路是监管的重点。 《办法》对保险中介机构新闻化工作应如何与相关公司进行有效隔离做出了特殊证明。

根据《办法》,新闻化事业与关联方(包括股东、参股公司、其他关联方)有关系的,保险中介机构应明确与关联方之间新闻化事业的职责,分别承担新闻安全管理责任。 保险中介机构的重要新闻化机制、设施及其管理独立完善,与相关公司的相关设施进行有效隔离,严格规范新闻系统和数据的访问、招聘、转移、复印等行为,为相关公司提供保险单、个人新闻等数据新闻 重要的新闻机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新闻治理与规划、商业、财务、人员等重要新闻系统以及其中的数据新闻。

目前,一些保险中介机构与合作保险企业之间的业务新闻往来不规范、不透明,业务流程难以追溯,监管数据的提交不准确、不及时。

为此,《办法》提出了保险中介机构与保险企业、监管部门数据对接的要求,规范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企业、监管部门之间的新闻互动行为,提高保险企业与保险中介机构业务新闻的互动规范、透明度、溯源性,以及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过 提高保险中介市场的运行效率,改善保险中介监管的数据质量和审批期,提高监管效能。

据悉,《办法》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保险中介机构应当按照《办法》对新闻化事业进行自我检查,并自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整改。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新闻化工作不得降低标准

银保监会负责人表示,《办法》规范的对象是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兼业机构”),并对兼业机构提出了与专业机构相同的新闻化工作要求。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些机构考虑到兼业机构的多、散、小优势(特别是车商、旅行社等),建议对兼业机构的要求和规范对象不包括兼业机构。 “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兼职机构只是兼营保险代理业务,但在代理活动中,其业务环节和相关客户的个人新闻和专业机构基本一致,而且中小兼职机构在保险代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人员管理方面不及专业机构的规范,需要加强监管 ”上述负责人说。 (作者张文婷)

标题:快讯:银保监会规范保险中介机构新闻化从业 不得向相关公司泄露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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