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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昨天上午举行的昆明经济开发区集中式再生水利用实施办法听证会上获悉,在昆明经济开发区污水解决和再利用工程完成运营之前,区域内的行政、事业、公司等客户不会新建分散式再生水解决设施。 2008年9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实施办法起草职工小组,起草初稿,经过10次讨论和编纂,职工小组终于于2009年4月形成了现行听证草案。 听证会上,与会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集中在再生水价、再生水质量监管、公司此前建设的污水解决站是否纳入区再生水管网等方面。 听证小组发言人分别作了解答。 其中,价格方面严格按照市发改委再生水监管价格执行 新闻发言人表示,听证小组将在10个工作日内公布此次听证的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标题:快讯:经开区集中解决再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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