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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告别过去的一年,我们也告别生活中常见的“老朋友”。 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从1月1日起正式实施,禁止、限制了部分塑料产品的生产、销售、采用。
说到《限塑令》,谁都不知道,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规定,禁止生产和采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规定超市、商场、贸易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 《管制令》从无到有,不仅限制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也提高了人们的环境意识。 目前,《限塑令》正在进一步升级,分阶段、分阶段、分行业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政策措施更加刚性,操作途径也更加科学。
我确信,以往《限塑令》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稍大型的商超、餐饮公司等场所,环保型塑料产品的有偿采用可以得到很好的宣传。 但是,在小的个人商店、农业贸易市场、路边摊等地方,不可分解的塑料制品依然不少见。 另外,随着快递、外卖等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塑料餐盒、塑料包装等的消费量也在迅速上升。
《管制令》的效果打折扣,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合适的低价替代品。 以前流传的不可降解塑料袋大概1.6万元/吨,可降解塑料袋基本上从2.6万元/吨开始,可生物降解塑料袋的价格是普通塑料袋的两三倍,价格往往是商家考虑的重要因素。 随着《限塑令》的升级,可降解塑料产业迎来了巨大的商机,这就需要各地公司加快技术创新,开发环保、经济适用的可降解塑料产品。 也要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通过市场控制、新闻引导、政策激励等,促进可降解塑料产品的生产,满足顾客的诉求。
另外,《管制令》升级后,规定加强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清运,规范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开展专业管理。 这些规定还表明,治理塑料污染不仅要在生产端发力,从源头上减量,还必须对流通、回收等环节进行全链监管、各方面的诱惑。 目前,生活垃圾分类已在全国宣传,塑料制品回收条件不断优化。 各公司也要抓住机遇,用新技术提高塑料产品的回收效率,构建资源循环供应链。 这样,不仅可以从源头上限制传统塑料制品的采用,还可以发挥最后的余热,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
塑料污染治理是一项多而杂、长且艰巨的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还需要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多元共治,共同积累绿色生产生活习惯。
标题:快讯:“限塑令”升级落地 配套也要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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