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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昆明街头,汽车通过十字路口时,“礼让人行横道”、“车来人往”展现了人们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高,反映了车人双方的相互理解和尊重,体现了昆明这个城市交通的和谐秩序和文明程度。 年9月以来,昆明市公安局警察支队继续推进“礼让人行横道”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文明劝导,着力整治“礼让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动员更多市民参与城市文明交通管理,监督交通参与者守法,昆明公安交警在“昆明交警星级服务”微信服务号开通交通违法举报功能,方便广大市民举报交通违法。

通报必须观察这一点

但是,如果市民在进行不“礼让人行横道”的违章报警时,出现了照片不清晰、证据不完整等问题,交警难以作为证据打击违章行为,报警时我们应该观察什么? 春城晚报-开屏信息记者从昆明交警那里获悉,对进站举报违法行为的照片和录像也有一定要求。 否则,不能作为证据采用,违法行为将无法被检测出来。 这里,需要注意那些地方。

首先,举报新闻必须在违法发生后24小时以内。

其次,如果照片不反映整个非法过程,建议通过视频方式进入(视频大小在200米以内)。

举报非法进入的证件照或录像,必须包括以下复印件。

进入三张违法证件照或者一段视频,应当反映车辆明显位移,可以清晰识别的机动车全貌全景特征、明显标线指示特征、违法地点、违法时间、违法行为特征、车牌号等新闻。

进站的通报照片和录像重复,没有违法车辆牌照的,不能反映车辆和行人的位移关系,不能反映在人行横道上的行人和车辆的位置关系,不能反映信号灯所处的状态,则通报认证不能成功。

判定不是“礼让人行横道”的根据

据采访中的记者介绍,目前人行横道前的“让车”气氛逐渐浓厚,礼使人行横道已成为城市街道美丽的风景线,但个别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等行为,让许多司机朋友在什么情况下困惑行人? 如果遇到在人行道上骑的自行车,我们不是应该让吗? 无视红灯的行人,我们的司机也会让吗? 关于很多司机朋友在意的问题,昆明交警在认定“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不停车,让行”的违章行为时,以以下三点作为判定依据——

1、拍摄的录像、照片反映违法车辆通过时,行人通过人行横道,违法车辆明显妨碍行人正常通行,“明显干扰”的标准是: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或者机动车停放;

.以机动车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右转或左转时,不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不违反信号灯,行人优先通行的状态为前提。

汽车在设置了行人横穿道路的人行横道的情况下,不停车而让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通过。

这四种情况不接受违法举报

以及以下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前的四种情况,不拍摄机动车失礼行为警察部门的电子眼,不接受举报。

1、在设有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路段,行人未从人行横道通行的。

2、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上,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人行横道上行驶,不下车推进。

4、未设置人行横道的十字路口、行人未通过行人通道设施。

在这里,昆明交通警察暗示,人行横道是行人的安全线,也是驾驶员的警告线。 人行横道前请确保“车让行人行驶”。 (春城晚报-开屏信息记者刘嘉)

标题:快讯:@昆明市民 斑马线前司机不礼让行人可手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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