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通过了《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以下称《决定》)。 ),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动产与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标志着中国动产与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正式确立。 在1月25日举行的“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第五次新闻发布会上,央行相关人士表示,动产与权属担保统一登记制度对优化经营者环境、便利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实体经济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主任张子红介绍说,目前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运行平稳,登记工作正常开展,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全国31个省市发生登记,国务院规定的7种业务发生登记。 从2021年1月1日至今,新产生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4类动产抵押登记比例已经超过9%,市场反映比较好,整体转移比较平稳。
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谢丹表示,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约60%以上的资产为应收账款和库存,但金融机构担保贷款中约60%要求提供不动产担保,动产担保融资不足40%。 形成失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动产与权属登记机构相对分散,登记查询效率低,影响了动产融资的快速发展。 年以来,人民银行先后与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地方政府在北京、上海、重庆、广州开展了统一注册考试。 “《决策》实施后,全国市场主体将享受统一登记的便利。 当事人可以7×24小时全天候在线自主注册、查询,简化了注册流程,提高了查询效率,价格明显下降,商业环境进一步优化。 ”。 谢丹说。
谢丹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与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继续进行《决定》的组织落实工作,为市场主体提供统一、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提高金融机构动产融资效能,便利中小企业融资,确保改革实效。
值得注意的是,《决定》也确定了不将汽车、船舶、飞机抵押、债券、基金份额、所有权质押、知识产权产权质押等特殊类型动产和权利质押纳入统一登记。 “这次没有将特别动产纳入统一登记范围,首先考虑了几个要素。 一是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二是相关动产的特殊性,三是国际办法。 ”。 谢丹说。 她还表示,《决定》将充分考虑实践快速发展的必要性,确保有空间纳入其他担保类型,今后如果纳入其他担保类型且时机成熟,人民银行将与相关部门合作履行报告程序。 (经济参考新闻记者张莫)
标题:快讯:央行详解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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