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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装备制造产业快速发展,结合云南自由贸易区昆明领域(昆明经济开发区)的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主要支持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机电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6大类、12小类,技术含量高,位于价值链高端,占据产业链核心地位

一、鼓励公司入区快速发展

(一)公司入驻快速发展

符合装备制造产业快速发展指导,投资强度在300万元/亩以上,税收生产在30万元/亩以上的用地类项目,奖励项目建设投产年起连续3年形成地方本级财力的100%,项目建设投产第4年至第6年为地方本级财力 随意改变工业用地性质,不进行工业生产的公司不予支持。

(二)专业园区建设

的龙头公司建立专业园区,集中引入产业链的配套公司,优先给予用地支持,并以高于现有支持政策的方式大体支持公司给予“一企一策”的优惠。

二、支持公司扩大规模

(3)公司规模化快速发展

首次给统一的工业公司,每家公司30万元,不重复奖励一次。

(四)骨干公司快速发展壮大

前一年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00亿、50亿、20亿、10亿元的装备制造产业公司,分别给予1000万、500万、200万、100万元的不重复资金奖励,实施晋级补充。

(五)库存公司扩大再生产

对存量公司投资总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工业项目,项目投资中融资资金(不含上市融资)参照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础利率( lpr )的100%给予补助,单一项目补助年限不超过3年。

(六)引进最初的技术设备;

除技术改革扩张补助外,入选国内、省内首批技术设备的,分别按投资金额的8%和4%给予补助,单一设备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和100万元。 另外,对进口首批技术设备按照进口关税支出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单户公司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三、建设公司的合作系统

(七)公司延长产业链;

公司上年度购买的无相关区内公司生产产品用于生产加工,累计金额超过300万元的,按年实际购买交易额的3%给予补助,分户公司补助上限200万元。

(8)生产服务业集聚快速发展

公司上一年度采购检验、研发设计、知识产权交易等不相关区内公司的科技服务在1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不重复的奖励。

(9)公司财务模式的创新

通过提高公司设计能力、提高制造性能、拓展营销渠道、拓展产品服务、挖掘客户价值,分别给予国家、省级认证的服务型制造示范公司、项目和平台50万、20万元的不重复奖励

四、推进公司数字化改造

(十)“网络+制造”深度融合项目建设

获得国家、省认定的智能化、网络、大数据类试点示范项目的,分别为项目建设实际投资(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硬件开发、系统集成、系统硬件和软件

(十一)数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装备制造领域的龙头公司建立数字经济领先的新型经济产业合作模式,通过建立共享的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技术链、资金链体系,直接为制造公司服务的公共服务云平台、工业比 通过工业网络平台、工业云平台、工业物联网等平台的建设,向当年的设备和软件实际投入500万元以上,按单个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250万元的补助。 获得国家、省认定的工业大数据平台、工业网络平台、工业云平台、工业物联网等平台的,分别给予120万元、60万元的不重复奖励。

以上措施由工信部门负责解释,并与投资促进部门组织合作实施。

标题:“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支持装备制造产业快速发展措施”

地址:http://www.kwan-yin.com.cn/kmjj/160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