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降低非法雇佣的风险,一点公司将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假、劳动保护等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留空,以方便任意“填空”。 劳动者往往迫于法律意识不足和就业压力而签署这样的“空白劳动合同”,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将来会陷入“维权难”。

以前,江西籍清洁工丁翠竹和福州一家公司的三年劳动合同期满。 期间,她因调职被认定为人事部门缺勤,被解雇。 申请劳动仲裁时,她发现三年前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重要条款还留有空白。 现在,这个合同上盖着另一家劳务派遣企业的章,收入一栏中填写的数字比实际收入少近一半。

《工人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丁翠竹的遭遇不是一例。 为了减少社会保险支付,达到逃避工伤责任等目的,一些公司往往将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必要条款留空,等劳动者签订合同后再“填空”。 劳动合同的这种“空白”,会导致劳动者在维权时遇到困难。

带着这样“空白”的劳动合同,丁翠竹来到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的法律咨询窗口申请法律援助。 “当时,我们30多个保洁阿姨一起入职,她们可以说明我们不是劳务派遣工。 现在这家劳务派遣企业倒闭了。 我应该怎么申请赔偿? ”。

工人:“只在意能拿到钱,不介意合同空了。”

建筑业存在分包现象,少部分公司用工不规范,容易出现签订“空白”劳动合同的情况。

元旦前夕,在福州市长乐区滨海新城附近的建设地,记者会见了46岁的河南籍钢筋工李天琦。 17点,他和工人准时下班。 离开脚手架后,他们一起去领当天的500元工资。

和许多劳动者一样,李天琦的劳动合同是老乡援助和劳务派遣企业签署的。 他不知道合同上写了什么,他说:“这个月做完这个项目,下个月可能就离开了。 只要能拿到钱,谁会在意合同上的空白呢?” 据李天琦说,每天能领当天的工资、收钱,才是最踏实的。

在采访了建设领域的多家劳务派遣企业后,发现很多劳动者和李天琦的想法一致。

“三年前,一个人的兼职工作每天300元。 现在学徒一天要花350元。 钱还必须在当天花完。 工人不能收钱,第二天不来。 ”。 福州市某劳务派遣企业人事主管陆霖表示,近年来有经验的建筑工人成为“香饽饽”,年轻建筑工人是稀缺资源,劳动力市场逐渐从买方市场转移到卖方市场,不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方式不再由劳务派遣企业方计算。

据了解,许多建设领域的劳务企业都愿意与当地稳定工作、长时间合作的“老工人”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但是,由于劳动力价格逐年上升,劳动者总是主动要求合同劳动报酬栏中的“空白”来解决。

另一方面,在与“临时工”的合同中,劳务企业也将合同中的时间、工资、假期等消息留空,将来发生劳动纠纷,特别是工伤时,会随意修改,获得公司的协商空间,从而降低非法雇佣价格。

公司任意“填空”或损害劳动者权益

“不仅是建设领域,现在很多劳务派遣企业都与劳动者签订了‘空白’的劳动合同,空白部分更专业、更隐蔽。 ”。 福州市某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薛斌表示,“空白”的劳动合同是许多劳务派遣企业降低用工风险的选择。

记者知道,一个用人单位经常与劳动者签订两个人的劳动合同。 应对检查的法律规范另一个重要新闻是空白,有劳动争议或者劳动关系结束的,按照有利于公司的标准“填空”。

薛斌告诉记者,由于劳动者签署了合同,在这后期维权时,他们无法提供权益受到损害的比较有效的证据,因此常常难以维权。

福建谨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柏涛与记者分享了一个例子:从事外墙上空清洁工作的“蜘蛛人”朱先生,在一次作业中从高处坠落,腰部以下瘫痪。 在申请工伤赔偿之前,他发现当初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的是空白劳动合同,原本每月1.3万元的工资在合同中“折扣”不足1700元,工伤待遇大幅减少。

丁翠竹的处境也是一个例子。 在记者发出消息之前,丁翠竹不能领取赔偿金。

“根据合同,丁翠竹的劳动合同是与派遣企业签订的。 派遣过程中,实际雇佣者不得直接解雇或辞退被派遣的员工。 但是,由于这家劳务派遣企业倒闭,事件陷入僵局。 ”。 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律师傅继林介绍说,中心的法律咨询窗口每年都会受到2-3起类似的争议,但由于当事人大多无法证实空白劳动合同,最终很多职工难以维权。

“在劳动争议中,从社会保障的计算,到工资不足的追究,到工伤的认定,首先要明确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明确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朱柏涛说,劳动者关注的是实际拿到的钱,而忽视了劳动合同的条款,在维权中

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

对公司来说,签订“空白”的劳动合同表面上让公司“贱卖”。 “但实际上,这种行为不仅不能降低公司的违法风险,还会影响稳定的就业。 ”。 朱柏涛告诉记者。

他把社会保障条款的地方留白举了个例子。 一旦发生纠纷,即使在工作地点空白的地方亲自填写“劳动者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障”,其复印件也是违法的,往往被无效。 “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 ”朱柏涛说。

记者根据福州市总工会日前组织的问卷调查,在参加调查的1350名一线劳动者中,有37.4%的人回答“迫于就业压力,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有31.8%的人“周围签订‘空白’劳动合同”

对此,厦门某文化创意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吴丽琳认为,要纠正“空白”劳动合同的混乱,必须加强监管。 有关部门要加大检查劳动合同的力度,检查时不仅要“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还要详细审查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主、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缺少全部或者部分必要条款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予以否认。 ”。 傅继林提醒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职工复印件、地点应当具体确定,劳动报酬应当明确约定。 不得与雇主签订“双面合同”。 劳动者在合同的空白部分写上“空白”文字,可以防止用人单位事后单方面篡改。

标题:快讯:“留白”的劳动合同里留的多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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